文山枪案庭审·民事 受害人9亲属索赔126万
蒋维善妻子:最想看凶手长啥样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定的开庭时间是1月14日早上8点半,这个日子距案发仅仅两个月多三天。此时,案中两名死者家属心头的伤口还在阵痛。
当天,死者之一蒋维善的妻子杜家美凌晨5点就醒了,自从丈夫被警枪打死至今,她每一个夜晚都难以入眠,一直巴望着的一个念头就是想去看看打死丈夫的“凶手”究竟是个什么样子。5点半,小杜就起了床,借着昏案的灯光,她盯着才5个月大的女儿小婷婷,心理说不出的难受。推开窗户,一股寒风扑面而来,天空极其昏暗,似乎飘着雨雪,她不由打了一个冷战。
6点半左右,家里人陆续都起来了,在吃过简单的早餐后,他们按照前一天的约定,来到村口和左伟家会合,一起坐上了包好的两个面包车,向50公里外的文山中级人民法院所在的文山县城出发。
蒋维善的父亲蒋成福说:“包这两张车跑来回,花了600块,钱是我们两家人凑的。现在家里钱太紧张了,不过,等官司打下来就好了。”老人挤出一丝苦笑,看上去比较乐观。
受害人亲属:索赔126万
审理刚开始时,砚山县公安局没有任何人到庭,但进入民事部分的审理时,该局法制处处长刘翼银及另一名干警出现在了被告席上。
作为两家人共9名原告的共同代理人,北京贝朗律师事务所的王慧民律师首先宣读了蒋成福家属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提出两项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因蒋维善被杀害而应当赔偿的损失66万元人民币;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这66万的金额是如何构成的呢?王慧民解释:第一是蒋维善父母的赡养费,从退休年龄计算到70岁;第二是幼女的抚养费,计算到成年为止;第三是她的教育费,计算到大学毕业;第四是死亡补偿金……代理人拿出一份死者村里出具的证明,说明死者和妻子都没有分配土地,因此,这一算法是参考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的。另一死者左伟家属提出的60万赔偿金,也是按照这个方式计算的。
原告代理人:陆雄不可能是防卫
由于本案中是否需要赔偿的前提决定于被告人陆雄是否构成犯罪,作为民事部分代理人的王慧民不得不也对刑事部分的内容“斤斤计较”起来。
他分析说:其实本案中被告人究竟是在一种怎样的情况下开的枪,这个核心问题都还存在很多疑点。首先,文山州公安局对陆雄及联防队员缪洪鑫伤情所做的鉴定应该认为为无效,因为该局是本案被告的领导,存在利害关系。从其鉴定的具体内容来看,鉴定称缪是被击中他人的流弹所伤,那么这颗子弹究竟是从哪里飞来的?击中左维那颗子弹已经严重变形,并且留在了左身体内;而蒋维善是身体躬下约20度被从上击中的,那么,这颗子弹就立即沿着斜角落地了,又怎么会让缪受伤;现在公诉机关说总共只开过三枪,而还有一发子弹是向天发射的,旨在鸣枪示警,那么,缪洪鑫究竟是怎么受伤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另一代理律师方滇祥则针对公诉机关“防卫过当”的说法指出:本案中根本就不可能是防卫,因为陆雄是警校毕业生,擒拿格斗之类的搏击技巧是非常熟练的,当他面对本案两个受害人时,没有任何使用枪支进行防卫的必要,即便需要防卫,也不应该动用枪支这一杀伤力极大的武器。
公安局长授权委托代理人四句话推脱
在“11.10”枪击案案发第二天,砚山县公安局就分别与蒋左两家签定了两份《调解协议书》,约定:一次性补助对方安埋费和特殊困难补助费共5万元,两家人则必须 保证在11月12日内将尸体下葬。至于其他问题,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在该协议经过了砚山县公证处公证后,蒋左二人的尸体很快得以下葬。为什么要签这个协议?两家人纷纷告诉记者;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压力太大,同时,他们也确实需要钱,没这笔钱,连最基本的丧失都没法办。
昨日法庭上,由于共同提起诉讼的蒋左两家共有9人,原告席上实在坐不下,法庭只有安排他们都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面对126万的巨额索赔,作为被告砚山县公安局局长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局法制处处长刘翼银总共说了四句话。在原告方代理人宣读完起诉书,由其答辩时,他说;“这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我们砚山县公安局不应该承担一分赔偿。”在听完原告方关于索赔金额的构成分析后,他说:“我认为对国家行政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对这一点,原告代理人反驳称:案发时,陆雄的领导派出所长在现场,却没有对这一恶性事件进行有效的制止,这属于行政不作为,是渎职,将公安局例为被告,主要是针对这个问题。被告公安局代理人说第三、第四句话分别是在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都是“公安局没有任何责任,不应承担任何赔偿”。
审理结束后,面对记者“既然公安没责任,为何要作出共10万的‘补助’”时,代理人竟以一句“我也不知道”作答,之后,他就默默就离开了法庭。
新闻回放
11月10日晚9时许,云南文山州砚山县维末乡派出所民警陆雄骑着摩托车带着所长史泽刚途经维末乡政府门口时,摩托车把挂了正在行走的左维后,引起争执后双方拉扯起来。据目击者李永宽称,由于当时人多,陆雄那边有几个看不清,我只看见参与进来的蒋善维被打倒在地后又爬了起来,接着就听见有人喊:他拔枪了!李永宽刚好走过去想劝架,他突然看见陆雄拿着枪对着他,李吓得赶忙往边上躲,接着就听见了枪声。这时在李永宽斜旁边,刚赶来制止陆雄他们打架的联防人员缪洪星左大腿被陆雄打中。李永宽见状急忙扶缪洪星去卫生院。当听见枪声又响时李扭头一看,见有人倒在了地上。回忆起事发当时的情形,几位目击者均称:“当时场面太混乱了,枪响了4声,派出所所长史泽刚和乡党委书记刘志勇都在场。当人们把左维、蒋善维和缪洪星送医院时,他们都不知去向了。”左维和蒋善维被送往医院时就已经死了。事发后,陆雄被公安机关拘押,乡派出所所长及乡党委书记也已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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