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专攻桑塔纳这一轿车车型,曾维峰等4名河南固始的农民在3年里从北京偷走了51辆轿车。昨天,市一中院对这一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的盗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曾维峰等4人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以及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经法院查实,2000年5月11日至2003年3月16日,曾维峰、陈振山、吴华洲、竹学兵结伙,在北京通州、朝阳、丰台、海淀、东城、西城等各个城区,采取钩门、接换点火开关等手段,大肆盗窃机动车辆。其中,绝大部分被盗车辆都是桑塔纳2000型轿车。经法院统计,年仅26岁的头号盗车贼曾维峰参与盗窃机动车51辆,合计价值人民币686万余元;陈振山参与盗窃机动车11辆,合计价值164万余元;吴华洲参与盗窃机动车9辆,合计价值124万余元;竹学兵参与盗窃机动车2辆,合计价值24万余元。上述被盗车辆除少量被追缴发还外,大部分已被4人变卖,所得赃款均被挥霍一空。
据悉,曾维峰等人作案手段猖獗,曾经在同一现场同时偷走3辆桑塔纳轿车。2001年6月26日23时许,曾维峰酒后驾驶一辆斯柯达牌轿车肇事。此后,依据曾维峰留在被盗车辆上的指纹痕迹,警方锁定曾维峰为重大嫌疑人,并对其展开网上通缉。2004年3月6日,警方将曾维峰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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