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9)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海冰)按业务员要求到银行存了“保费”,却未被保险公司划走,武昌的陈女士投保7年后遭莫名“中止”。她坚持要为此讨个说法。
陈称,1997年,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王某上门拉保险。她为丈夫买了“递增型终身养老保险”。两年后,保险公司改派赵某与陈联系。2001年,业务员刘新(化名)主动致电陈说,赵某委托她来负责。其间,陈每年的保费均交到刘新手上。
2003年底,刘新电话通知陈“保费不再收现金,要到农行交”。因陈在建行办了专用存折,同时刘新称“存建行也行”,陈就在建行存了4800元。此后,陈一直未接到刘新的电话,以为保费已被划走。
去年底,陈收到另一份保险的催款单去交费时,见4800元未被划走,遂到附近支行查询,被告知,“2003年的保费没交”。为此,她投了7年的保险被“中止”,而欲复保,需先交“滞纳金”。陈顿时傻了眼。
陈称,她按业务员的要求存了钱,但未被保险公司划走,作为投保者,她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于是,陈到该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讨说法。
昨日,该分公司客服部一戴(音)姓负责人称,所谓的“滞纳金”,其实是“保单失效期间复效利息”。陈未填写“保费缴款单”,所存的4800元不是保费,仅是银行存款,保险公司不能将其划走。鉴于业务员提醒义务未做到位,保险公司愿承担80%的责任。陈表示同意,但要求换掉该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