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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私卖无证房老公不满 上公堂交易无效买主上诉
(2005-01-1507:23:36)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通讯员龚明实习生彭莹)房子卖出多年,男主人却以不知情为由,将妻子和买主都告上法庭,洪山区法院一审判令该售房协议无效,昨日,买主上诉。
52岁的樊强和妻子方兰都是武汉一家汽车配件厂的职工。1998年10月6日,因为要给孩子筹学费,方兰将厂里分给的一套福利房,以1.88万元卖给了艾舟。
2002年底,樊强认为卖房子的事他毫不知情,多次要求艾舟退房,未果。2004年9月,双方闹上法院。法庭上,艾舟拿出买卖协议书说:“现在看到房子涨价,就想反悔啦?看清楚,这上面是你的签名呢。”
樊强接过来看后说:“签名是假的,我从来就没有在这协议书上写过字。”樊强要求文检鉴定。经省公安厅技术鉴定,签名确实不是樊强亲笔所写。
洪山区法院一审认为,樊强的否认和文检鉴定结果表明,方兰所转让的房屋是夫妇共有财产。艾舟因无法证明方兰卖房征得了樊强的同意,该买卖行为就属无效。其次,房屋从出卖至今,只有居住使用权证,如此转让属法律禁止的行为,故该转让协议无效。(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