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美)1月12日晚,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破获“12·21”抢劫杀人案,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2004年12月20日晚,被害人贺某、陈某两人在兴庆区“九九迪厅”蹦迪时,与犯罪嫌疑人鲍某、王某发生碰撞引发口角。21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鲍某、王某刚走出迪厅,恰巧看到被害人贺、陈两人也走出迪厅。于是鲍某、王某想起了刚才的不愉快,决定要教训一下被害人。随后,二人便打的尾随被害人行至银通路与银川奶牛场路口,乘被害人下车的工夫,鲍、王两人捡起路边的砖头,鲍某先用砖头将贺某砸晕,王某在恐吓被害人陈某交出身上现金未果的情况下,将陈某用砖头砸晕,抢走陈某身上现金200余元、银联卡1张、康佳手机1部,后迅速逃离了现场。被害人贺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案发3日后死亡。
恶性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兴庆公安分局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了以刑警大队大要案中队和东郊中队为主要侦破力量的“12·21”抢劫杀人专案组,以案发地周边200米范围内外来人口为突破口,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多日努力,民警根据受伤被害人的回忆和已掌握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线索,最终锁定目标。
2005年1月12日晚8点左右,大要案刑警中队侦察人员在兴庆区某网吧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后在银川市内与两犯罪嫌疑人周旋1个多小时后,于当晚10点左右在北环批发市场某旅馆将犯罪嫌疑人鲍某和王某等3人抓获。
经过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不仅交代了2004年12月21日晚实施的抢劫案,还交代了鲍某与另一青年于2004年12月7日在南门步行街实施的另一起抢劫案。据悉,犯罪嫌疑人鲍某,24岁,大兴乡无业人员;犯罪嫌疑人王某19岁,西夏区芦花乡无业人员。两人已经将抢劫所得手机变卖,所得现金全部被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鲍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