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 (记者 贺宝利)2005年1月14日,榆阳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该区三岔湾村高拉定、张忠、高随林、徐奎明、韦海明、张福财6名犯罪分子,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和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9年、7年、6年、4年、3年,韦喜堂等其余21名罪犯也于同日宣判。
2003年5月至2004年7月,以高拉定为首的27名犯罪分子因对政府收回原由三岔湾村管理的国有土地政策不满,先后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混淆视听、煽动并组织三岔湾不明真相的村民进行非法聚集、拦挡车辆、堵塞交通、冲击政府机关、拘禁他人、阻挡建筑工地施工、破坏生产设施,经当地政府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仍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采用打、砸等非法手段破坏生产建设秩序。经查,2004年3月27日,高拉定召集韦喜堂、万秀明等20多个村民,组织三岔湾村300多名村民持械进入榆林中学工地阻挡施工,破坏施工设施,致使榆林中学建筑施工长期停顿。同年4月12日,榆阳公安分局依法传唤三岔湾村牛淑珍、张五心二人调查取证,高拉定立即组织400多名村民持铁锹进入榆林城区,围攻榆阳镇政府一个多小时,并组织堵塞榆林城区南门口主要交通要道长达13个小时。5月23日,高拉定等对入村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实施非法拘禁,长达41个小时,并组织300多名村民强占村委会,非法聚集,形成“土围子”暴力抗拒法律实施,非法聚集长达13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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