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8时,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办公室里,来自河南开封市的一封特快专递一打开,一张崭新的100元钞票,一张贺卡,一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决定书,还有一封充满感谢之情的回信从信封里滑出。据了解,时至今天,原本自以为被“冤枉”了的河南驾驶员,在与连云港交巡警几次书信、电话沟通后,终于认清了自己的错误,他在信里由衷地说:“连云港交警严谨的办事作风,让我心服口服……”
回放:交通违法被罚100元
去年12月18日,河南省开封市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张建平开一辆货车来连云港市拉货。初到港城的张建平不知不觉中驾车驶入市区海连路,刚行驶了不到20米,一名执勤交警驾驶摩托车从后面急追上来,示意他靠边停车。民警查看了张建平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后,告知他驾货车闯入禁区,属交通违法行为,随即开了一张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书。“我什么时间违章啦?一路上我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禁行标志牌!”张建平很不服气,双方便争论起来。由于张建平急着赶时间装货,只好无奈地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
调查:必须给一个明确说法
事情发生后,张建平并未到银行交纳罚款而径直回到开封,那张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书对千里之外的张建平而言,完全可以当做一张废纸,但张建平左思右想终于忍不住提笔给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不仅把自己的行车路线一一标明,并明确表示,如果他真的违反了交通法规,自己甘愿受罚,如果不是,也请连云港交警给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封信引起了连云港交巡警支队领导的重视,必须给外地司机一个明确的说法。
回复:执法正确,敬请理解
经过内外核查,新浦火车站广场南侧确有一块组合交通标志牌,其中第一个标志就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交巡警支队领导为此专门安排人员也将张建平的行车路线画了一个路线说明图,并在图表上详细地标明“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标志所在的准确位置,同时还附上拍摄的实物照片和一张征求意见卡,并向他分别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安全条例》的缩印本。
在回信中,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38条规定和90条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同时对他能够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表示感谢,也希望张建平能够对公安交巡警依法处罚表示理解,并欢迎他能继续对交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于是,收到了张建平的又一封来信。(丁伟强 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