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的宗旨和任务是依照法律保护全体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律惩罚少数犯罪分子。
司法制度是指司法机关及其他的司法性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的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我国的司法制度是一整套严密的人民司法制度体系,包括侦查制度、检察制度、审判制度、监狱制度、仲裁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调解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国家赔偿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肖 扬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Xiao Yang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Vice-Presidents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曹建明 姜兴长 沈德咏
Cao Jianming Jiang Xingchang Shen Deyong
万鄂湘 黄松有 苏泽林 奚晓明
Wan Exing Huang Songyou Su Zelin Xi Xiaoming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审级制度 申诉与再审 高法职责权限与工作原则 全国法院组织体系
审判委员会与审判机构 港、澳、台地区司法制度简介 高法2003年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历任院长
第八任院长 肖 扬 第七任院长 任建新 第六任院长 郑天翔 第五任院长 江 华
第四任院长 杨秀峰 第三任院长 谢觉哉 第二任院长 董必武 第一任院长 沈钧儒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贾春旺
Procurator-General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Jia Chunwang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Deputy Procurators-General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赵 虹(满族) 胡克惠(女) 朱孝清 姜建初
Zhao Hong (Manchu) Hu Kehui(f.) Zhu Xiaoqing Jiang Jianchu
邱学强 王振川 张 耕
Qiu Xueqiang Wang Zhenchuan Zhang Geng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高检报告中关于2003年工作的主要数字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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