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江讯(记者陈桂生)记者昨日获悉,晋江市教育局正式下发了《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任何学校均必须按学生户籍所属服务区招生,不得进行任何违规跨片区招生。此外,转学、借读、留级也有相应规定。
不得跨片区招生
依据新规定,在初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按照学生户籍所属服务区进行招生,未经户籍地小学同意,不得擅自招收服务区以外任何年龄段的儿童入学。全市小学必须招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应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的年限教育。
借读生超标不接收
借读生是指到非户籍县市的学校就读的学生。晋江市规定,班级人数规模严重超标的各类示范小学和一级达标小学,不得接收借读生。学校应将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控制在45人左右,最多不得超过54人。
晋江本市学生到户籍地以外的本市学校就读,一律按“转学”要求办理手续;本市学生到户籍地以外的本市学校就读一年级,也应办理“转学审批表”,学籍号由就读校编写;学生到户籍地以外的外市学校借读,原学籍校只保存学籍复印件,不再管理其学籍,不准再收借读费。已办理转学、借读手续而到服务区外就读的学生不计入本校学生数,而晋江本市外服务区学生学籍归就读校管理。
学籍档案一同转
根据规定,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因工作调动或家庭搬迁的,或者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市少体校招收的特长生,准其转学。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批。镇内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学校集中报教委(育)办备案;跨镇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各自教委(育)办备案。市内转学的,需要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转学审批表、转出学校意见表等,同“义教卡”、“学籍卡”等学籍档案一起交给转入学校。此外,小学阶段只允许留级一次,小学毕业年级一律不予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