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0日,京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518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参与紧急救护工作的盘锦市二院、盘锦市双兴骨科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在抢救现场发生纠纷。此事一经披露,便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一向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务人员,在紧急医疗救助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摆正救死扶伤社会责任与个人、医院利益之间的关系,成为时下人们关注的焦点。
120事故现场动起武
据这起交通事故的幸存者之一潘雷介绍,当晚事故发生后,他们所乘坐汽车的驾驶室已严重变形,两位同乡一个没有声息,一个不停地呼喊“救命”。
“后来‘120’救护车来了,先是来了一辆,后来又陆续来了两辆。没想到后来他们之间动了拳脚,他隔着玻璃看到了他们在打斗,据猜测,可能是为了争伤员打架。
潘业志是事故遇难者潘业根的哥哥,他认为,他的弟弟是因失血过多,抢救不及时才死亡的。他问,这些救人者之间打架是为了什么?很明显是为了抢伤员,是为了多挣钱。“‘120’不能为了金钱不去救人,当时如抢救及时,我的弟弟就不会死。”
“伤者在喊‘救命’,而外面救人者却在打仗,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令人伤心!”潘雷的母亲说,搞不懂这些救护车是来救人的,还是打仗的。
我们的患者不能让别人拉
对于这起不该发生的纠纷,两家医院反应不一,且各执一词。
盘锦市二院急救中心护士长戴凤兰并没有直接参与这次紧急救助,但是她并没有否认两家医院的个别紧急救护人员,在京沈高速公路上救人时发生了激烈冲突。戴凤兰说,当晚医院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室有三人被卡住,但由于没有施救工具无法救出。后来一辆拖车、122警车、盘锦市双兴骨科医院救护车、盘锦市二院的另一辆救护车,同时赶到。就在拖车将车门打开,患者将要被救出时,两家医院的担架员、司机之间为争拉伤员发生了冲突。
“整个冲突过程持续了三四分钟,谁也没有受伤,只是你给我一拳,我踢你几脚。后来骨科医院把重伤者拉走了,我们把第二个伤员拉走了。”
至于盘锦市二院与骨科医院以前是否有过为争伤员发生纠纷,戴凤兰透露“也有过一次”,当时盘锦二院已经拉了患者,而骨科医院下来两人把患者往骨科医院救护车上拉,最后两家医院让患者来选择,患者选择了盘锦二院。“如果是昏迷患者,双方可能会抢起来。我们不能看着骨科医院把人拉走了,不能让给他们。”
戴凤兰认为,医院争抢患者,还是利益驱使,因为接一个患者会给医院带来收入,至于盘锦市二院是一家大型综合医院,并不在乎一两个患者,参与紧急医疗救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目的,是医院的任务,必须全力以赴出战。
救人者“相容不下”,谁之过?
“救人如救火”。对于生命需要紧急救护的交通事故幸存者潘雷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当他盼来了三辆救护车、两家医院的紧急救护人员时,就如同有了生的希望。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救人者竟然在他面前发生了争执,并动起了拳脚。潘雷是幸运的,而与他同行的两位同乡却命丧异乡。死者家属说,“救人者不应该为了抢伤员发生争斗,应该先救命!”潘雷得救了,但发生在他眼前的那场救人者之间的打斗却一直挥之不去。他不明白,两家医院、三辆救护车前去救人,本来是好事,为什么最后却演变成了一场纠纷?
盘锦市卫生局局长王文桂说,盘锦市“120事件”应该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事,两家医疗机构参与紧急救护撞车引发纠纷,主要是目前盘锦市还没有建立具有完善功能的“120”急救组织。
救死扶伤还是利益至上?
盘锦市“120事件”发生后,无论是普普通通的盘锦市民、医疗界人士,还是卫生行政部门领导都表示不理解。有人说目前盘锦市120体系尚不完善,亟需进一步规范,然而,更多的医护人员和普通市民表示,仅有完善制度是不够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备受人们关注的盘锦市“120事件”,反映出了当前医疗机构参与急救任务的个别人员素质还亟待提高,同时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者提出了一个更为严肃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救死扶伤和创造经济效益,如何“鱼和熊掌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