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办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先做三件事:进专卖、看证照、查防伪
记者上午从北京禁放办公室获悉,2005年市民购买烟花鞭炮要先做好三件事:进专卖、看证照、查防伪。
今天是全市禁放宣传日,各区县共设立5470处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的形式进行禁放宣传。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全市已有700多家经销商拿到市安监局核发的《2005年北京市烟花销售许可证》,预计还有一半的销售点在下个星期拿到许可证。届时,全市将有近1300个销售烟花爆竹的网点。今年所有销售点均在五环外,销售证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审批。据权威人士透露,从今年开始,有可能发放长期销售烟花许可证。
据介绍,所有商家在申请销售许可证时必须符合8个条件,其中包括在销售点附近100米内不得有居民区、加油站等公共活动场所。
买爆竹要查看的三件事
1、进专卖
据介绍,合法烟花鞭炮均有烟花专卖处进货的标识。该标识通常贴在鞭炮的外包装上,是一个椭圆形的成人大拇指指甲大小的荧光防伪标志,上面印有“鞭炮烟花专营”、“燕龙”等字样。
2、看证照
市民购买前要查看烟花鞭炮销售点是否有《2005年北京市烟花销售许可证》,此外烟花爆竹的外箱上要封有“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的黄色封带。这两个“硬件”可谓是烟花鞭炮的“身份证”。
3、查防伪
市民购买前要揭开烟花鞭炮的荧光防伪标志表面的金属层,看到随机的16位识别码后,可立刻拨打电话识别真伪。
卖爆竹要具备的八个条件
(一)符合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求的条件
(二)有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储存管理制度等
(三)以零售地点为中心,半径100米内,没有加油站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半径50米内,没有学校、幼儿园等场所
(四)零售地点储存烟花爆竹不得超过50箱,每箱不得超过35公斤
(五)有可靠的通讯设施
(六)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七)零售符合安全燃放要求的烟花爆竹
(八)零售场所应当设一名以上安全监督管理兼职人员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