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瞭望周刊特约评论员
提要:抓紧建立一套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标准和办法,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紧迫任务。中央有关部门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这套体系被认为是2006年全国省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目前,这套体系的制定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
考核评价标准是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核心。标准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干部的政绩导向。在党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之后,在中央密集推出的“5+1”文件,初步建立起了较为规范系统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之后,在2006年全国省市领导班子换届之际,制定新干部政绩考核和评价标准,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考察干部,就显得更加紧迫。本刊特邀一位参与新标准调查研究的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从实绩看德才惩戒“注水政绩”
政绩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工作实绩。政绩的实质是执政为民的成效,就是要发展好、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要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应该鼓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求真务实,用良好的作风创造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
正确的政绩观与科学的发展观相辅相成,科学发展观要求什么样的发展,领导干部就应该创造什么样的政绩。领导干部创造的政绩,必须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正确看待政绩和科学衡量政绩。要坚持用政治的观点、群众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
以什么样的标准评价干部,对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考核评价标准是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核心。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一些问题,如虚假政绩、“工程”政绩,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不够科学,以及考核内容不够全面、考核方法不够完善等有很大关系。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因此,要通过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干部实绩的标准和方法,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重用,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有效地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能力要落实到实绩上,实绩体现着能力。
新标准的六个重点
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对整个实绩考核工作至关重要。应当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权责统一的原则,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使之综合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情况。
一是必须符合“五个统筹”的要求,体现“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果。要从注重经济增长转到速度、质量、效益并重上来,从注重以物为主转到坚持以人为本和社会全面发展上来,从注重短期发展转到与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上来,从注重物质文明建设转到“三个文明建设”并重上来。
二是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由定性为主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转变。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能定量的尽量定量,做到客观、精确,减少模糊度,避免考核内容的空洞;难于定量考核的,可采取定性分析比较,强化考核项目的可比度和可度量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
三是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班子和干部的差异性。应当考虑在统一的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下,对实绩考核内容赋予不同的权重结构和侧重点,区别对待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下干部的实绩。
四是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适时对考核内容进行调整。考核内容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发挥长期效果,杜绝短期行为;同时,又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调整、补充新的内容和要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各项工作保持发展的能力,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动态性。
五是考核内容要规范明确,能比较,有印证。考核内容要便于分解、考核和评价,具体标准要清晰、明确,避免过于笼统抽象或过细过繁。要把最管用的东西提炼出来,抓住主要矛盾,有所舍弃,做到简便易行;同时能够相互印证,便于监控,防止假数字、假政绩的出现。
六是要对政绩进行成本分析。不仅看取得的政绩,还要看为此付出的投入和代价,把发展的成本高低作为判断和衡量政绩的标准之一,正确评价政绩带来的现实成效与长远影响,避免不计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
总之制定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要体现系统性,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必须符合“三个文明建设”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要体现针对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情况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差异,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要体现科学性,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能定量的定量,难于定量的,可进行定性分析比较,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要体现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突出重点,便于操作,不要过于繁琐。
防止考核的片面性
要把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与对领导干部的个体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在实绩考核的实际工作中,考核领导班子集体相对容易一些,考核领导干部个体比较难,多数地方的实绩考核主要是针对领导班子集体进行的。但实绩考核仅仅停留在对领导班子集体的考核上,容易造成吃政绩“大锅饭”的现象。就干部工作来说,实绩考核的作用,既要评价领导班子集体,又要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个体。
这些年,一些地方试图通过建立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进行考核,应当说这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该坚持。但从现实情况看,存在着目标制定难以科学化、班子成员目标难以区分、岗位职责难以规范、考核党政职能部门干部时缺少可比性等问题。要解决整体与个体、结果与过程评价的难点,一定要从政绩的“客观性、过程性、公共性、整体性、多样性”的特点来把握。既要设置对班子的考核评价指标,还要合理确定个体成员的考核评价指标,同时把个体政绩和集体政绩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以此得出较为科学合理的结论。
因此,要把建立干部岗位职责与建立干部实绩考核体系的研究结合起来,注意分清班子成员在集体和具体工作中担负的具体职责、所处的地位和影响,看他们发挥的是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特别是对副职的考核,要在重点考核其所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考核对其他方面工作的贡献,保证对干部作出全面完整的评价。这个问题值得很好研究,以防止和解决一“绩”多用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避免实绩考核的片面性。
“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 形成科学的社会化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个干部的政绩如何,群众感受最真切,对政绩的评价,群众也最有发言权。群众满意不满意,应该是评价政绩的最终标准。因此,实绩考核必须扩大群众参与,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比如,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方法,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听取群众公论。又比如,干部实绩考核要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让有关部门参与对干部实绩考核的评价,并为这些部门开展有关工作增设必要的程序和环节,使这些部门的意见和结论在干部实绩考核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要注意防止出现一哄而上、多部门多头考核的现象。还要建立全方位、宽领域、立体化的工作机制,聘请有关专家通过数据分析和实地研究作出评价,为组织部门科学考核领导干部的实绩提供参考,建立健全组织考察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实绩考核机制,等等。
增强考核的适用性
在各地区已有的实绩考核形式中,由党委、政府综合部门操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考核内容以量化的指标为主,主要看完成指标的情况,结果的运用侧重于年度奖罚;由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干部任用考察、换届考察等进行的考核,主要从了解具体工作成绩入手,结合有关事例作定性分析,进而对干部实绩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主要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种考核方式结合得不紧。
总体思路是,干部实绩考核是整个干部考核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要与现有的干部考核手段、制度和体系相衔接,把建立实绩考核体系置于整个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之中,既要突出实绩考核这一重点,也要充分考虑整个考核制度的完善、配套和统一。要把实绩考核工作贯穿于干部的日常管理当中,融合到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考核的各项工作中去,与经常性的干部考察工作紧密衔接,这样才能增强实绩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宽严得当 简便易行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使实绩考核做到宽严得当,繁简适度,各有侧重,简便易行。
一是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的不平衡性和特殊性,因地制宜,分类考核,考核结果要具有可比性。由于基础和条件不同,工作成效也会出现比较大的差异,实绩考核工作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注意纵向、横向的可比性,既看在过去基础上进步与发展的幅度,又看在同等条件下发生的实际变化,避免只看指标总量来评价优劣的倾向。
二是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考核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各项考核内容既能集中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性内容及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主要指标,又便于获得,易于测算;考核的方式方法既全面、系统,又便于操作,能较好地运用到干部考核的实际工作中去。
三是地方考核与部门考核要各有侧重,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目前制定的实绩考核内容和标准大多是针对地方的,机关部门的考核问题研究得相对少一些,今后要统筹考虑。对部门的考核能不能搞指标评价,可以通过试点进行探索。下一步研究制定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时,设置考核操作程序要充分考虑考核工作的科学效能和操作成本,防止操作繁杂,缺乏生命力;要留出一定空间,便于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来考核,防止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
建立完善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难度很大,既要抓紧工作,又不能急于求成,要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上下结合,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统一规划”,就是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已经取得的大量的实践成果,充分考虑这一工作的复杂性,统筹规划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突出重点”,就是在体系上要突出考核标准这个重点,同时考虑形成比较完善的考核方法和配套的制度体系;在层次上要突出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为重点,并以此带动部门的考核。
“上下结合”,就是加强宏观指导,但大量的工作还要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靠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大胆试点探索,先从地方取得经验。
“稳步推进”,就是这项工作不能搞大呼隆,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要坚持边研究、边实践,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资料:
完善干部考核工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特别是实绩考核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199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1998年,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目前,全国有9个市地、148个县市进行了试点。同时,国家有关部委和一些地方也结合各自的工作和实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角度看,又是一个新课题。
中央要求,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全面准确地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所创造的政绩,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们的能力、素质和德才表现,促使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