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2000多万农民群众祖祖辈辈、年复一年向国家交纳农业税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了。”昨日,市长王鸿举在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庄严宣布,从今年开始,我市将不再征收农业税。
一句话,标志着一段历史的结束;
一句话,表明了政府以人为本的鲜明态度;
一句话,意味着二、三产业反哺农业的开始……
告别高龄“老人”
农业税,一个古老的税种,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税收形式之一。史书上关于土地税的最早记载是春秋时期鲁宣公15年(公元前594年)的“初税亩”制度,至今已有2599年的“高龄”。
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农业税支撑了国家的运转、科学的进步、人类社会的发展,孕育了二、三产业的诞生和发展。但是,它也是中国农民负担的主要内容。在封建社会,当这负担变得极端沉重时,农民就会揭竿而起。
新中国建立以后,农业税作为我国的主要税收来源,为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当国家的二、三产业逐步成熟起来之时,反哺农业的时机已经到来。
有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农业税收仅占区县财政的4.1%,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9%。这表明,重庆免征农业税的时机已经到来。
分步走的战略
事实上,我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早已拟定了分步走的战略。
2002年,我市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迈出了全面免征农业税的第一步,重点取消了不合理收费,农业税税率调整为7%(其中少数民族地区为6%),农业税附加按农业税的20%收取。由此,当年农业税及附加征收总额约8.6亿元。通过改革,当年我市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70.21元下降至40.85元。
2004年初,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进行了第二步农业税改革,通过下降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提高农业税减免准备金提取比例三项措施,减少农民负担1.85亿元。
与此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2003年全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去年又再创302亿元历史新高,为全面免征农业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免征,是我们走的第三步。”市政府副秘书长崔坚说。至此,按照2002年第一步农村税费改革后确定的征收水平,农民每年负担的约8.6亿元将全部减免。
不让免征成空谈
不过,取消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终结。正如崔坚所言:“取消农业税以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远未结束,今后依然任重道远。”
全面免征,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将逐步凸现出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等配套改革是否能如期完成,将直接影响到全面免征能否落实。“我们不能让政府的话成为空话。”崔坚说,这也是未来几年时间内重庆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配套改革的重点包括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公共财政在城乡之间公平分配并逐步向农村倾斜、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经费、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对此,我市已经决定,市县两级财政转移支付3亿元,加上中央补足部分,用于补助区县(自治县、市)财力,从经费上保证了这些配套改革的进行。
“只有搞好这些综合配套改革,农民负担才能得到真正的稳定,农业和农村经济才能得到较快发展,才能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崔坚表示。(记者何旭李湉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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