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赢得农民一片‘叫好声’。”这是省有关部门首次大范围调查获得的印象。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12月上旬,省农村经济调查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对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者深入26个县(市、区)、52个乡镇村,召开92个座谈会,向农村居民发放调查表1151份,全面了解掌握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省的最新进展、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及农民对进一步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期待等重要信息。
99%的农民拥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先在我省10个县(市)进行试点。一年多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全省86个县(市、区)启动,人口覆盖率达69.36%,覆盖了3320万农业人口。省委省政府实施的这一造福广大农民的实事工程,深受广大农村居民欢迎和基层干部的拥护。根据调查统计,99%的农民拥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称赞合作医疗好;82%的农民认为“补大又补小”的模式好,即小病小补助,大病多补助;98.2%的农民表示明年还会继续参加合作医疗。
报销医疗费的农民达1126万人次
合作医疗运行一年多来,累计筹资达13.6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8亿元,各地财政配套6.42亿元,农民个人缴纳5.43亿元,全省已有1126万人次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的补偿,累计补偿6.48亿元。昆山、江阴、锡山、武进、吴中、常熟、吴江、相城等县(市、区)最高补偿达到4万元以上,苏州工业园区达到15万元。
农民对进一步办好合作医疗的期盼
一是希望提高报销比例。在走访交谈中,大部分农民认为个人缴纳10元合作医疗基金能够承受,调查数据显示,46%的农民能够承担1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54%的农民能够承担人均20 30元的标准,说明农民能够负担得起这部分支出。农民希望能够逐步增加筹资额度,增大基金“总盘子”,提高补偿比例,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是希望简化报销手续。一些地方未按规定建立合作医疗公示制度,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报销方法、程序不了解。许多农民反映,报销要经过村、镇层层盖章,手续繁琐,因报销手续不全要来回奔波几趟,有的地方半年甚至一年结报一次,周期过长,农民保管票据不易,很不方便。而此次调查的赣榆、东台、铜山等县(市),由于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县乡(镇)可以做到病人即时结报,农民群众对此交口称赞。
三是迫切希望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条件。调查组成员多次听到农民群众提到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条件较差,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环境不满意,对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信任。调查人员了解到,许多农民选择去大医院很无奈,他们也清楚大医院价格贵、费用高,但是遇到大病、重病、慢性病,当地医疗机构由于条件实在有限,没有条件及能力诊治,只能去县城或市里。农民强烈要求尽快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条件,能够就近得到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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