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13日和14日,出席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大家紧紧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河北”展开热烈讨论,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立法、监督、依法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和进展,为促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省法院、省检察院认真履行司法职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新的一年里,要巩固和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紧紧围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加强立法、强化监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为构建“和谐河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要立足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突出经济立法,围绕构建“和谐河北”,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方面的立法。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要切实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确保公平公正。
加强法律监督,是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关键。代表们提出,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履行监督职能。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抓住机遇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的部署,突出监督重点,善于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在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发挥好审判职能和检察职能作用,确保“公正与效率”至为关键。在新的一年里,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新任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河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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