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六项举措求解执行难
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通讯员粤法新)记者日前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广东法院系统今年将从六个方面着手加强执行工作,全力进攻“执行难”。
一要集中清理长期赖债未能执行的“老赖”案件,要逐件制定清理方案,落实到人;原执行人员消极执行的,要更换新的承办人;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要积极采取强制性措施;出于地方利益干预执行的案件,要报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要坚决追究以身试法的“老赖”的刑事责任。二要集中清理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案件。对追索劳动工资、劳动报酬、社保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工伤损害赔偿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费、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执行案件,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保护。三要努力解决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全省法院要对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逐件登记造册,提出执行意见,由省法院统筹解决。四要积极探索解决国有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问题。要依靠党委和政府协调稳妥执行,依法处理无理阻碍执行的行为。五要建立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合作机制。各级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支持,与国土、房管、工商、车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助执行机制。六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借助办公自动化和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实现对执行流程的有效管理和执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