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7日在京宣布,为扩大从非洲国家的进口,我国自2005年1月1日起给予25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输华商品免关税待遇。
崇泉表示,自2005年1月1日起,对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就免关税同我国政府办理有关换文的25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输华商品实施免关税政策,这25个国家是:贝宁、布隆迪、佛得角、中非共和国、科摩罗、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尼日尔、卢旺达、塞拉利昂、苏丹、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和赞比亚。此次给予免税待遇的商品共计190个税目。
据崇泉介绍,在我国政府做出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输华商品免关税待遇的承诺后,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立即采取行动,在较短时间内同25个有关非洲国家完成有关内容的换文确认手续,目前正在继续与其他未办妥换文国家完备有关手续。为便于中国企业及时掌握信息,商务部将于近期召开对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部分输华商品免关税政策的情况说明会。
据海关统计,中国从非洲进口的商品主要是原油、原木、铁矿砂、钢材和棉花等。2004年1月-10月,中非进出口贸易额达231.2亿美元,同比增长54.3%。(记者 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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