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月19日讯:据台湾媒报道,台“陆委会”18日公布了台商申请搭乘春节包机办法,在乘客身份认定上,“陆委会”称将比照2003年模式,采从宽认定,除在台“经济部投审会”立案的台资企业外,也授权各地台商协会认定资格。
据报道,“陆委会”方面称,台商协会报来的名单,还须经“海基会”审核通过,最后名单将分送航空公司、境管单位、台商协会多重把关备查。
至于未在“投审会”登记有案的台商,若从台北搭乘包机,则须先出示所在地台商协会发给证明,才可登机。
据了解,台“陆委会”18日公布的“2005年台商春节包机适用范围及作业程序”,时间自1月29日到2月20日止,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许可在大陆投资的事业,其负责人与所聘雇员工,及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子女、媳妇、女婿等)。二是台商协会代为申请之在大陆投资的事业,其负责人与所聘雇员工,及其配偶、眷属。
在申请管道方面,包括由旅行社代为申请,及通过台商协会两途,至于受理时间,则在“境管局”与全联会会商后另行公告。
由台商协会代为申请部分:依照2003年春节间接包机之申办程序处理,由“海基会”负责联系上海、北京、广州台商协会汇整名册及申请文件,并转送台“入出境管理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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