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新修订并通过的政协《章程》第四条增加了“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就没有云南经济的大发展,就没有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见,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协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
一、调查研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基础性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是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途径;是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形式;是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提高政协参政议政水平的基本方略。为了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要求,近几年来,大理州政协先后组织委员调研,提出《对我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快我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我州软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等提案,并先后召开大理州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大理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愿望和要求。以《关于加快我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为例,调研组在深入大理市和鹤庆、祥云、南涧三县的17个非公有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还召开了51家非公有制企业的93位代表座谈会,参会代表提出128条意见建议,州政协调研组针对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提出了八个方面的26条意见建议给州委、州政府,为解决这些难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几年来,州政协通过调研和利用各种场合,为大理州制定出台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依据。
二、发挥优势,着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人民政协在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可以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
1、通过宣传,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政协委员来自社会的各族各界,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政协委员可以通过不同场合,以政协委员活动为载体,积极宣传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论述;积极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科学观点;积极宣传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宣传《宪法》中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等规定,消除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各种思想顾虑,克服社会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错误认识,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的舆论环境。
2、通过调研和视察,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人民政协通过调查研究和组织委员视察、建议人大修订和完善有关企业组织形式和地位的法律法规。比如,对我国已经颁布的《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其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3、通过提案等形式,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政协委员通过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提案等形式,呼吁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参与西部大开发;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功能,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人才招聘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全民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三、转变观念,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前,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经济活动的方式,对过时的政策进行全面的清理和修订;二要继续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审批制度和项目审批制度,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三要增强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真正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做到阳光下作业,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总之,人民政协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张春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