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
“两条腿”保障经费
建立协调联系制度
来自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委员杨铭玺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得到提案组的好评。
目前,我省每年需要援助的案件约有2万件,杨铭玺委员针对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4条建议: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有人抓、有人做,建议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从组织上保证该工作正常开展。
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从目前的情况看,办案资金缺口较大,建议各级政府将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另外,建立云南法律援助基金会,鼓励有条件的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支持此项事业。这样,通过“两条腿”走路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司法行政部门、法院、检察、公安、人事、财政、民政、工商、社会保障、档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系制度,加大援助力度,提高办事效率。为了方便农村困难群众,建议在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其与法律服务所有机结合,共同为百姓解忧。
法律援助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建议司法部门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同时,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留住并吸引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而努力奋斗。
储东华(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