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随着城建步伐的加快,市民对施工扰民的反映越来越多。本报热线每天都会接到对这方面问题的反映。
在贵州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刘世光委员提交了《把市政建设的施工扰民损失降到最低》的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建筑噪音和道路反复开挖这两个问题上。昨日记者就这一提案采访了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
刘世光委员:施工扰民强度应尽量降低
刘世光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世纪80年代以来,贵阳市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越来越美。但是每次施工都对部分市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干扰。对此,很多人都能够谅解。但是如果规划者和建设者能尽量降低干扰的强度会更好。
刘世光委员对记者说,以他所在单位附近的八鸽岩路为例,近几年来反复挖,现在还在改造,连自行车都进不去,最近半年,单位的车只好停到北京路上,很不方便。因此,刘委员决定提交“把市政建设的施工扰民损失降到最低”的提案。他说,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最终用法规的形式把市政工程中老百姓应该承担的义务固定下来,超出法定义务由承包商进行弥补。只有进行有力的监管,才能够把“施工扰民损失”降到最低。
韦兴儒委员:统一管网规划避免频繁挖路
政协委员韦兴儒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城市里,经常可以看见如下施工现象:今天,煤气公司的管网坏了,挖路来修理。路刚填好,明天,自来水公司水管要改道,挖路铺设!由于彼此管网设计信息不公开和资料不互相交换,经常出现损害另一方管网的事故发生。这种缺乏统一规划的管网施工、改造,经常挖路,不但破坏了道路的质量,还影响了市民生活、出行,浪费资金。实为“扰民、劳民、伤财”之事。
韦委员建议:可否成立一个机构或赋予一个部门某种协调职能,在改造一条道路和建设一个新区时,需要铺设管网的单位,都强制性要求把设计图纸送来,由该机构统一规划和指挥施工,煤气管道、光缆、水管等都埋好,免得以后出现混乱的挖埋、改造。
宋丽丽委员:避免出现低水平重复性建设
政协委员宋丽丽,贵州省建设厅规划处负责人。宋丽丽委员认为,从建筑规划角度看,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应该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客观方面,目前我省各城镇发展规模速度都比较快,政府部门原先提前做好的建设规划已经大大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导致一些公用部门在某路段相同位置反复施工情况的出现,影响了市民的生活;主观方面,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前瞻性不强的状况还普遍存在于我省一部分地区。
针对这个问题,宋丽丽建议,在城市建设或者改造时,应当向国外或者国内先进城市学习,一次性地将相关工作做好,避免出现“低水平、重复性建设”。
黄卫委员:噪音扰民 就应重罚
黄卫委员说:以安顺市城区为例,噪音扰民的现象比较突出,其中主要是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单位烧锅炉时候的噪音;二是一些从事城建的施工企业,喜欢在夜晚施工;三是夜总会、卡拉OK厅深夜扰民问题。
关于治理办法,黄卫委员认为一个方面是有关部门要加大治理的力度,对扰民现象严重的一定要给予严处重罚;另一个方面是加强对扰民单位的说服教育。对刘世光委员提出来的“扰民补偿金”一事,黄卫委员表示认同,不妨试行一下。
贵阳市城管支队
去年查处2600起噪音投诉
建筑施工噪音扰民现象城管是咋个管的?昨日,记者前往贵阳市城管支队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2004年贵阳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查处违反环保噪声管理规定的投诉2600起,其中,建筑施工噪音占了绝大部分,且绝大部分工地都没有环保部门批准的夜间施工手续。
贵阳城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城管查处噪音难度不小,按照规定,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可以处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但由于城管执法缺乏对工地有效的制约手段,又无权收扣工地的施工许可证,对于拒不接受处理的工地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走下来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记者同时从贵阳环保部门了解到,现在环保对夜间施工审批非常严格,一个工地一个月夜间施工最多批2到3天,目的就是要给市民营造一个清净的环境。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