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身兼“联合国工业发展署国际集团”等多个公司的“CEO”,50岁的郑奎瑜专靠倒卖大工程赚钱。没想到因谎建阿拉伯大饭店套取300万元,被推上法庭。
昨天,在市二中院法庭上的郑奎瑜,不忘联合国“CEO”身份,回答问题时依然充满了领导口气。对公诉人的每句提问都进行反驳和解释,其间还用手指着公诉人说:“我已经跟你说过了(这个问题)!”甚至还指责说:“不知检察官今天怎么有意回避……这对我不公平!”公诉人也提高了声音说:“现在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审判长多次敲槌提醒他“注意直接回答问题”。
郑奎瑜说,2003年,他对外称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提供巨额资金委托他收购北京荷华大厦,并改建成“阿拉伯大饭店”。北京隆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他们提供300万元资金,支付他们改造“阿拉伯大饭店”的包装改造费。改造完后再以13亿元的价格卖给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提供的外国投资商。双方共同赚取巨额差价。
公诉机关指控称,当隆基伟业将300万元打到郑奎瑜的联工发公司后,郑奎瑜却没有联系收购荷华大厦的事情。合同期满后,隆基伟业要求郑奎瑜返还300万元。但郑奎瑜使用虚假的“保密协议”要求隆基伟业不能透露任何信息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算违约。这造成隆基伟业违约的假象,郑奎瑜以此为由拒不返还所骗取的款项,并将赃款全部用于支付其个人名下公司的欠款和经营开支,致使隆基伟业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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