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0日,上任4年的市财政局局长吴世雄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
在述职报告中,吴世雄用一系列数字概括了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两次完善市与区县的财政体制”、“减轻农民负担8000万元”、“市级政府采购金额年均递增87.4%”、“投入10亿元资金调动银行和社会投资145.5亿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29项”……
尽管一连串的数字后面是曾经付出的大量工作,但吴世雄在述职报告中还是用许多否定性的语言坦言任职期间的不足。吴世雄承认:“作为财政局长,我感到压力很大:一旦出了问题,不仅会给政府‘抹黑’,而且会对整个改革产生不利影响。”
在他任职期间,本市的公共财政体系不够完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任务艰巨,财政支出的“越位”与“错位”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财政监管力度不够大,资金收支不够规范,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三项改革结合得不够紧密,难以对部分单位违规执行预算和使用财政资金形成有效制约。
在随后近两个小时的评议过程中,多位常委会委员从各个角度对吴世雄进行了评议,并提出建议。如摸清“家底”,集中财力办大事,解决财政支出的“瘦身”问题等等。
针对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吴世雄要在述职评议后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措施及改进工作情况。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也将对吴世雄局长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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