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峰)截至1月17日晚,大会共收到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报告》(下称《报告》)的修改意见18条。会议采纳了16条,需做出解释的两条。
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除一些词句、段落调整外,政府工作报告将做出如下几处重要修改:根据皇姑代表团意见,将“坚持工业立市”写入2005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在2005年政府工作安排中增加“作好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内容。在报告中加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和机构”的内容。
根据新民代表团的建议,报告确定的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8%,考虑到沈阳市今年免除农业税等因素,将增幅调至9%。
采纳法库代表团的意见,在报告第二部分“大力发展县和郊区经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增加“进一步开展村屯环境整治”。
采纳新城子代表团意见,将沈北大开发列入今年市政府的重点工作。
采纳大东代表团的意见,将东城商贸区的建设和改造列入2005年全市城市建设规划。
此外,市政府还就报告中提出的“刑事案件发案数比去年下降14.7%”和2005年培育和引进“3个20户超百亿企业及产业集群”的目标做出说明。
在报告审议期间,市政府还收到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6条。截至19日晚,66条意见建议已有36条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