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国栋)拿着日工资600元甚至更高的薪水,7名案犯不到一周内就在深圳造出半成品假币6500万元,为深圳建市以来数额最大的假币案。昨日,7案犯再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7人均表示认罪,但都称自己是打工者,背后的大老板才是真正的主犯。法院将择期宣判。
被列为第一被告的嫌犯徐某虽然表示认罪,但对自己成为“一号”却有异议,他认为自己是“被人利用”,属从犯。但这个“操作工”曾在肇庆和江门造出假币8000余万元,且在被警方查获之前,已有大量假币被销售。
第二被告吴某本是宝安一个印刷厂的小老板,对于组织六合彩赌博他承认得相当爽快,但对于参与制造假币却推得一干二净,称自己只是租房,不知道对方是做假币生意。相关证据表明他在说谎,本来每月4000元左右的工厂租金他收了四五万元,而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交待,对方还答应“业务”做完后分给他30万元。
该案的多名案犯在态度上虽认罪,但对自己所起作用均极力弱化,他们在工厂“打工”期间,最低者日工资600元,其中有“高级技术”的“操作工”徐某薪水更高,拿到近两万元。案犯均当庭指认,该案的组织策划者为在逃的肖某和“黑鬼”,他们先租下厂房,然后召来同伙共同印制假币,且内部有明确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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