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罡
失足掉下地铁站台被轧断双腿 起诉地铁运营公司索赔150万元
本报讯 安徽来京的吴先生在赶车的忙乱中失足掉下地铁站台,被行驶中的地铁列车轧断了双腿。其一纸诉状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计150万元。西城法院将于下周开庭审理此案。据悉,此案是北京首例地铁“撞了不白撞”案。
据吴先生介绍:去年9月29日上午10时,他从南礼士路地铁站准备坐一线车到军事博物馆。在下台阶时,他听到了车来的声音,就往下跑。当跑到站台第一根和第二根柱子之间时,不小心脚底一滑,整个人掉了下去。这时列车刚好驶过来,两条腿就被轧在下面了。吴先生今年才32岁,家里还有一个6岁的儿子。突然间失去双腿,他自己老是想不通。有时想得多了,他就坐在医院的便盆上放声大哭。事故发生后,地铁总公司垫付了2万元治疗费,现在还欠医院四五万元。目前吴先生已康复得差不多了,因为没有钱,一时出不了院。在交涉未果后,吴先生将地铁公司诉上西城区法院,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费等共150万元。
根据事发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出具的事故调查结论,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由于吴先生进站赶车速度快,不慎掉下站台的意外事故。吴先生本身有过错,是意外事故,吴先生却认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疏于管理,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致使其发生意外。
为吴先生免费代理此案的律师搜索了2002年到2004年被媒体报道的地铁事故,总共有15起。其中有4起是当事人不慎掉下所致。
记者昨天采访地铁运营公司,有关人员表示此事的具体情况尚不清楚,不便表态。
■链接:部分地铁意外事故
■2002年6月10日早上,东直门地铁站内一名中年女子掉下站台,被进站的内环列车轧伤,地铁内环线路因此停运半小时。事发后,地铁分局民警和999急救医生迅速赶到现场,将受伤女子送往附近医院。经诊断,女子右上臂完全切断,头皮严重挫伤。
■2002年12月4日,一名视力有障碍的乘客在古城路地铁站上车时,不慎掉进列车与站台之间的缝隙里,幸亏3名乘客及时帮助,将她拽了出来。掉下站台妇女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盲人证。
■2004年2月23日早晨6时30分左右,一男子从地铁古城站由西向东的站台东侧信号灯处掉下,导致由苹果园始发的6时33分车次延误,使大量上班族和学生滞留车站1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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