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盐城市滨海县振东乡22岁未婚的王爱平本是到该乡卫生院做阑尾切除手术,然而手术中医生却将其左侧卵巢也给切除了,医生称此举是因其发现该女卵巢有病变故而为之。王爱平是在手术后到滨海县人民医院检查后才得知自己的卵巢被割除了。在多次与振东乡卫生院院长朱迅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爱平将朱迅烧成重伤。
割卵巢 院方未告知
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滨海振东乡干河村一组王爱平的家中。
据王爱平的父亲王春进介绍,2003年12月25日,王爱平因为腹部常常剧痛被带到振东乡卫生院看病。26日下午,王爱平就在振东乡卫生院做了切除阑尾的手术。
在王爱平住到振东乡卫生院第7天的晚上,院长朱迅要他们转院,“朱迅说将我女儿3000元的医药费退给我,并说以后再给我8000元,让我不要告诉任何人,他说他是看在两家人是亲戚的份上才这么做的。”王春进说,朱迅说完便拿出两张纸,说是转院记录,他不认识字,认为朱迅是出于好心,就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王春进说,他后来得知他签字的两张纸是振东乡卫生院为医院开脱而做的。等到王爱平被送到滨海县人民医院检查后,王春进一家人才知道,王爱平的左侧卵巢在割阑尾的过程中被医生割去了,而振东乡卫生院对此并未告知。
多次讨要说法未果
王春进说,王爱平得知自己的卵巢被割除后,心情一直不好,因为她还得到了另外一个消息,滨海县人民医院诊断她患的是“卵巢癌”。
为了确认王爱平患的到底是不是“卵巢癌”,2004年春节前,王春进带着女儿到南京鼓楼医院做检查,又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做了相关的检查,最后诊断结果为“右侧卵巢是浆液性乳头状卵巢瘤”。
2004年6月,王爱平在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做了手术,采取剥除手术,保留了右侧卵巢。半年多的奔波治病,王春进欠了4万多元的债务,这使得原本就一贫如洗的家中雪上加霜。
王春进说,从2004年5月份开始,他就一直向振东乡卫生院讨说法,可院长朱迅根本就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
2004年11月16日上午,王春进和王爱平又一次来到振东乡卫生院讨说法。没想到王爱平冲动之下,做出了火烧朱迅的莽撞举动。王春进说,自从女儿自首后,他到现在也没能见到她。
冲动之下火烧医生
振东乡卫生院的医生们对2个月前发生的王爱平火烧朱迅的事讳莫如深。
当时的一位目击者李女士向记者叙述了当时的情况。
2004年11月16日早上7点多,王爱平来到医院找到朱迅,朱迅没有理会王爱平。后来王爱平提着一个装着汽油的白色塑料壶来到了医院。李女士说,王爱平提着汽油在朱迅宿舍门口遇到了朱迅,要朱迅解决割她卵巢的事,如果不解决她就要烧朱迅。朱迅没有理会她,向门诊楼走了过去,王爱平就将汽油倒在朱迅身上,到了门诊楼一楼大厅,朱迅停了下来,说“你烧,你敢烧!”王爱平从身上掏出打火机就将朱迅身上的汽油点着了。
“朱迅当时成了一个火球!”李女士说,医院的医生将朱迅身上的火扑灭时,他已经被烧得漆黑的。
据了解,朱迅在南京军区总医院接受治疗,目前还不能说话。滨海县公安局当时作出的鉴定是,“伤者头面颈部、肢体部烧伤程度均达2-3度,烧伤面积达30%以上,构成重伤。”
2004年12月23日,滨海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爱平提前批准逮捕,同年12月29日,滨海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目前王爱平被羁押在滨海县看守所。(通讯员清鸿 银军 王玉 快报记者徐维建)
编后 在法律设定的框架下维权
自己的左侧卵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医生割去,对一个未婚女性的伤害不言而喻。王爱平有权利向给自己造成伤害的医生讨个说法,但“血债血偿”的方式却不是理智的选择。纵然王爱平能为自己的冲动找出一万个合情的理由,她却不能从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找出一个容许她火烧朱迅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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