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警官刑讯逼供受公审
曾导致一受害人编造杀人经过被判死缓,已有6人当庭认罪
本报讯
1月23日起,河北河间市人民法院门口停满了悬挂唐山牌照和公安牌照的车辆。震惊全国的唐山市公安局民警刑讯逼供案23日、24日在此开审,7名民警接受公审。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刑讯逼供罪追究7名民警的刑事责任。庭审分两次举行,23日首先走上被告席的是卢卫东、黄国鹏、张连海、宋金全,24日出庭受审的是王建军、杨策、聂晓东。
事件回放:刑讯逼供受害人判死缓
2002年7月12日凌晨,冀东监狱转业干部郭某和妻子唐某被入室蒙面歹徒刺成重伤,凶手逃走。时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因与唐某的妹妹曾有暧昧关系,被南堡公安分局列为疑凶。当月21日至24日,在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下,李久明编造了杀人经过。2003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02976.58元。
2004年8月后,温州警方向唐山警方发来协查通报称,温州一在押人员蔡明新供认了2002年7月12日凌晨到郭某家中抢劫伤人的事实。2004年11月28日,李久明被无罪释放。
庭审直击:两日6民警当庭认罪
23日上午8时40分,民警卢卫东等4人被带进河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审。4人当庭承认:为获取口供,曾轮流实施电刑等手段折磨李久明。
与23日的简易过程差别很大,24日的庭审争辩激烈,波澜起伏。据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建军、杨策、聂晓东三人参与对李久明的电刑逼供。而且2002年8月26日至9月3日,王建军、杨策等人对李久明采用灌矿泉水、灌辣椒水、灌芥末油、用打火机烧、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呼吸等手段逼供。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三被告反应不一。聂晓东表示接受指控,承认自己犯有刑讯逼供罪,并当场向李久明道歉。杨策则完全否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和罪名。王建军则承认检察官指控的罪名,但对指控的不少事实予以否认。
第一天开庭,当天上午就结束。第二天比较艰苦,上午进行到12时多,审判官只给大家留下了半小时吃饭,下午则一直开庭到晚上6时多。两次开庭都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目前唐山已有12名民警因涉嫌对李久明刑讯逼供被逮捕。
《燕赵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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