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农民在京状告国土资源部
农民称该部行政不作为,该部代理人认为不予受理行为合法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日,江苏无锡鸿桥村的3名农民代表村里150名村民,与国土资源部对簿北京市一中院。农民们认为国土资源部不予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是行政不作为。
2004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作出《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同意无锡市将农村集体农用地24.66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8.8119公顷、未利用地1.871公顷。
昨日,一村民代表在法庭上称,国土资源部的批文与事实严重不符,并且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批复》本身只有公顷数而没有具体地点,是不合格文书。另外无锡市所征用的地块是搞房地产开发,而鸿桥村被征用的土地大部分是村民私有房产的宅基地,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只有房屋权属性质改变后,宅基地的权属性质才会跟着改变,国土资源部的批文是对炒卖土地的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150名村民联合请求法院判决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一并行政赔偿并且撤销《批复》,但未提出行政赔偿的数额。
2004年7月13日,村民们针对该批复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7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以村民的复议申请超过复议法规定的60日期限为由,答复不予受理。
对此,国土资源部的代理人认为,该部做出不予受理的行为合法。因为早在去年2月18日,无锡市政府便在鸿桥村张贴了公告,说明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征地55公顷,但村民们却在去年7月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了60天的法定期限。
但村民们却称,他们在去年5月21日才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看到的批文原件,并没有超过期限。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请进入《法制经纬》论坛和大家一起讨论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