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王子饭店2·17命案”在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从上午近9时一直持续到晚上近9时,法庭未当庭宣判。图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19名被告在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李鸣钟摄
1月24日,“西安王子饭店2·17命案”在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庭审中,涉嫌故意伤害罪的19名被告多称“当时不知道具体是啥事,稀里糊涂参与打架”。庭审从昨日上午近9时一直持续到晚上近9时,法庭未当庭宣判。
19名被告戴黑色头套依次进法庭
8:46,在法警的提押下,19名被告头戴黑色头套一一被押进法庭,苗伟、孙保京、张海军、李鹏、曾小刚、王东林……19人依次被押进法庭。第一个被带进法庭的是现年不到19周岁的苗伟,取下头套,露出满脸的孩子气。在涉案人中,他年龄最小,作案时还不足18周岁。
记者看到,此时,法庭上已有七八十人前来旁听,当19名被告刚刚被带进法庭,旁听席上一名中年妇女就开始低头啜泣,不时地用纸巾擦眼角的泪。
8:48,审判长开始对19名被告的身份一一进行核对,核对身份持续了16分钟。19人中,除第三被告张海军系中铁一局电务公司迅达分公司职工外,其他人均为无业人员。
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昨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19名被告聘请了11名律师出庭辩护。
9:04,检察官当庭宣读起诉书,检察院指控称,2004年2月17日晚,张海军(中铁一局电务公司迅达分公司职工)和巩雷(另案)、唐琛三人在西安市南大街粉巷王子饭店用餐时,与服务员发生矛盾后摔砸物品,厮打保安员,后被该店保安员陈虎臣、李兵、王贤忠等人打伤。21:22,张海军用手机告知李鹏,李鹏于21:23联系曾小刚,曾接电话后立即召集简小飞、李吉强、王邦东三人。之后,王邦东伙同田涛、武镜升,简小飞伙同尤毅、王旭纯,简小飞又电话通知“亭子”叫来倪文龙、陈雷等人,李吉强伙同苗伟、王东林、李俊霖、胡斌、张欣、杨磊等人先后到达王子饭店门前。此时,王子饭店门前已经聚集30多人。
期间,孙保京也到达王子饭店门前,李鹏到达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室。在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室,张海军对着大厅站着的曾小刚等人喊“去打去”,之后,曾小刚等人返回王子饭店门前,在孙保京等人的煽动指挥下,苗伟、王东林等人先后两次冲进王子饭店一层大厅和电梯间,对该店保安员田海平和郭英、张华等人进行围攻殴打,王东林持砍刀砍伤一保安员,苗伟持匕首刺中保安员张华左肩膀。
在混乱中,保安员张华被锐器刺中右侧胸部锁骨中线第五肋处,致张华开放性血气胸、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孙保京、王东林被当场抓获;2月22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王邦东(王小宝)、武镜升、田涛归案,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张欣归案后帮助公安机关查找苗伟、杨磊的所在位置,使公安机关将两人抓获。
当日就餐者之一张海军当庭翻供
9:52,独审张海军,现年33岁的张海军是“西安王子饭店2·17命案”事发当日在王子饭店就餐者之一。
检察官:事后谁打电话叫人的?
张海军:第一次是我打电话给李鹏的,是巩雷让我打电话的。
检察官:你当时咋说的?
张海军:我说巩雷让到王子饭店,但具体没说啥事。
在法庭质证阶段,第三被告张海军突然当庭翻供,称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一些供述不属实,当时的供述是为了“保”他人。在法庭辩护阶段,11名辩护人有9人认为被告人无罪。
20:30,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只有少数被告承认自己的行为有罪,大多数被告对自己的行为不作明确表态。
因此案涉案人员多,从昨天上午8:48持续到20:40,碑林法院大法庭始终灯火通明,3名法官、5名检察官、11名辩护律师坚持参加诉讼,连夜继续审理,整个庭审一直持续到20:40。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后,据记者从相关法官处了解到,与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相比,各被告的当庭供述均有避重就轻之嫌。
打人者多称稀里糊涂参与打架
9:17,法庭依次开始独审19名被告,检察官、法官和辩护人对各被告进行了讯问。大多被告称当时是被他人叫去的,具体去干啥不知道,都称是“稀里糊涂参与了打架”,但当法官和检察官问到具体由谁指使打架等这些重要问题时,各被告都回答得很含糊。
“王子饭店命案”牵出其他伤害案
另据检察院指控,2002年4月9日晨,简小飞、吴沛(已判刑)窜至西安市东二路,吴见其女友白某与顾某在一起,便与顾某发生争执。吴便叫简小飞送来砍刀,吴用刀在顾某身上连砍数刀,致顾某轻伤。
2002年4月5日晚,简小飞伙同吴沛、杨利宏、田波、曾小刚(4人均已判刑)、屈小迟窜至西安市和平路富都荟酒城门前,分别持刀具、钢管殴打保安员,致保安员侯某轻伤。
2002年1月4日晚,简小飞伙同王旭纯、田波、杨利宏(3人均已判刑)窜至西安市小寨西路某书店门前,持刀在该书店经理苏某身上连砍5刀,致苏某轻伤。
检察院认为,苗伟等19名被告目无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惟苗伟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曾小刚、王旭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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