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经济类新闻,如果未炼就一双能够对数字进行缩水的“火眼金睛”,肯定得不断地咂舌头,因为“金额”总是天文数字,略举几例加以解读。
“签约金额”年年看涨,其诀窍是合并同类项。前些年一个省级经贸会能签下几十亿就不错了,而现在一个偏远的市州级经贸会也能签几百亿。如去年7月湖南某地召开银企合作招商引资洽谈会,短短2天内就签约624.22亿元。经贸会签约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合同签约,二是协议签约,三是意向签约。实际上第二、三种签约金额最大而往往难以兑现。主办方喜欢公布天文数字般的“签约金额”,大概跟把“招商引资丰硕成果”作为政绩指标不无关系。
“骗贷金额”唯恐不大,其诀窍是故意混淆“累计”与“合计”的区别。骗银行几万元贷款已经不是新闻了,不整出个千万上亿的,还真怕读者不爱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最近查结的“广东佛山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诈骗银行贷款”一案,至案发止,他在各金融机构贷款为100笔25.86亿元。可很多媒体以“一个人竟骗得贷款74亿”为题大肆渲染了好一阵。仔细拜读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明明白白写着冯某“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涉案金额”和“违规金额”除了兼具前述二者的特点,还故意混淆部分与整体、主体与关联物的区别。“涉案金额”往往把相关的金额全部合并———有个银行职工贪污储户利息,利息并不多,但产生利息的存款金额不小,有媒体报道时就把涉及到的存款一并算进去了。“违规金额”一词则弹性更大,如一笔10亿的财政拨款被挪用了1千万,如果被查出来,其“违规金额”很可能就是10亿。综上所述,“金额”这类名词往往都有着极强的“模糊化”功能,不过只要您掌握前述三种基本类型的“金额”,并能触类旁通,那么“金额”就是再大,也休想降低您的判断力。谢风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