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发布一号审计公告
33人因冒领截留淮河流域蓄滞洪区补偿金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本报讯近日,省审计厅发布了第一号审计结果公告———《安徽省2003年度淮河流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审计结果公告》,33人因冒领、截留蓄滞洪区补偿金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案件1起。
2003年6月,淮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淮河流域受灾群众的生活,对蓄滞洪区内居民因蓄滞洪水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审计情况表明,2003年,国家财政部批复我省淮河流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5.5731亿元。截至2004年6月底,省财政下拨补偿资金4.91亿元,下拨补偿资金已基本发放到户。
从审计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严格执行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但少数乡(镇)、村仍然存在虚报冒领,超范围申报补偿金,平均分配转移补助资金,改变补偿对象,扩大补偿范围,搭车收费清欠等违纪违规现象。如阜南县,淮南市潘集区、田家庵区,六安市裕安区,霍邱县虚报冒领补偿资金137.18万元;全椒县武岗镇大冯村、谷费村五个村民组超范围获取补偿资金30万元;颍上县截留应上缴的补偿资金83.85万元进行再分配;凤阳县板桥镇山许村违反发放程序,结余3.07万元上缴板桥镇财政所;怀远县、五河县、淮南市潘集区、阜南县等一些乡村趁发放补偿金之机搭车清欠、收费47.05万元。
目前,3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处理。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石头埠村干部因骗取补偿资金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截至2004年7月20日,已追缴虚报冒领、超范围申报等违纪违规资金57.32万元。(本报记者计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