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在本届人代会议案组看到了一份标明案由为:关于制定《四川省精神卫生工作条例》的议案。这份由来自成都的李明德等13名人大代表提请的议案,要求政府把更多的关怀给予患有精神病的病人。
在这份议案中,记者看到了一组惊人的数字: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全球约有4.5亿人患有精神疾病,造成功能残缺最大的前十位疾病中有五个都属于精神障碍,精神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近11%。我国目前精神疾病患者有约1600万人,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我国精神疾病的负担到2020年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四分之一。而精神卫生问题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和国际社会的共识。
在四川,作为总人口达8640万的人口大省,按上述统计口径测算,精神疾病和癫痫病患者大约有146万人。面对这一庞大而特殊的患病群体的精神卫生工作,来自成都的人大代表特意提请制定《四川省精神卫生工作条例》,希望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其纳入四川省人大2005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代表提出,因为立法滞后,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许多精神病患者无法获得有效治疗,因病致贫和因病致残者不在少数,精神病患者受到歧视性的对待,其合法人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样,因为立法的滞后,精神疾病患者攻击社会他人的行为也难以确定责任人,赔付补偿人,使无辜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代表指出,其实四川早在1985年,就由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刘协和教授受四川省卫生厅委托,开始了对我国《精神卫生法》的起草。迄今为止,精神卫生法的草稿先后进行了十二次修改,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法案至今未进入国家的立法程序。我省已在相关立法方面作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而上海市在2001年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也可以作为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制定的参考。代表要求将起草出台《四川省精神卫生工作条例》,纳入四川省人大2005年度立法工作的计划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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