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川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以来,大会议案组已经收到了172份来自四川各地代表提交的议案。其中关于“医疗”方面的议案占了不小的比例。1月25日,记者在议案组看到,来自攀枝花的张悦等16名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就把触角伸到了我国医疗界一个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遗体捐献条例》中来。
这份标明案由为:关于尽快制定地方《遗体捐献条例》的议案中,代表这样写道: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器官移植技术日臻完善。肾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心脏移植、角膜移植等器官移植术已在国内外普遍开展,使以往的不治之症和末期疾患的治愈成为可能,使许多人获得了新生。这,无疑是人类医学史上巨大的成就。而器官移植水平的高低,恰恰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医疗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四川省器官移植方面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和其他省份差距甚远。究其原因,主要障碍并不在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的限制,而主要在于缺乏充足的供体来源。一方面大量的病人在等待着急需的供体;另一方面供体奇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此,目前供体缺乏是阻碍我省器官移植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
而代表们抛出的一个问题,却引出了我国在遗体捐赠和器官移植方面存在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资源不如我国丰富,但他们每年器官移植的总量是我国的数十到数百倍。他们如此之多的供体从何而来呢?那是因为,在美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获得潜在供体的操作体系,以保证充足的供体来源。每个公民在申办驾驶执照时,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你遇到车祸或因其它原因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你的器官?”如果同意,则签字认可,然后就在你的驾驶执照上印上一个“红心”标记,表示你已经同意死后捐献器官移植供体。由此,医疗机构就可以合法取得你的器官供给需要的病人,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供体的来源,而且遵循的是自愿的原则,没有任何强制性。美国大部分公民对器官捐献持自愿态度,他们认为既然自己的器官对个人的生命已失去意义,如果对他人有用,何不用来帮助别人。
相比之下,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供体之所以如此之缺乏,主要因为,一方面,没有一个有效的运作机制来保障供体的合法来源,即使有意愿捐献者,也不知道如何办理;另一方面,是观念问题,多数国人目前对自己死后的身体还持有很传统守旧的观念,宁愿埋葬腐烂或烧成灰烬,也不愿意捐给他人,这种观念在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中尤其根深蒂固。近年来,在一些大都市,特别是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公民中,如青年人、知识分子、国家干部等,有相当一部分人愿意捐献生后器官,但却由于手续太繁琐,也就作罢。所以,代表呼吁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条例》,让遗体捐赠、器官移植不但是我国医疗水平进步的一大标志,同时也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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