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本报记者李林岩
我省自2003年7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已达到9个,覆盖全部9个市(州)和328万农业人口,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4。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来自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的部分代表对农村合作医疗由衷称赞,畅谈各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新思路、好方法。
来自蛟河市乌林乡的梁用德代表说,过去,“小病扛,大病拖”的现象,在农村常有发生,往往一人得病,拖垮全家。蛟河市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已有277437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市农业人口的92.72%。乌林乡有农业人口1.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99%以上。
作为一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参保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10元,中央、省、市、县财政为每名参保农民每年补助20元,总共30元,作为合作医疗基金。
梁用德代表说,在蛟河市,农民只要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个人身份证,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比例的报销,除转诊患者需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报销外,其余参保农民在所就医的医疗机构就能得到相应的报销,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站先行垫付,基本能够满足农民当天出院当天报销的需要。为了方便农民就医看病,蛟河市在全市(含村级卫生机构)确立了28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农民门诊就医可在本乡镇辖区内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农民住院看病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农民公开承诺在哪看病、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不仅消除了农民看病难、报销难的疑虑,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梁用德代表说,蛟河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建立健全了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收费标准、报销程序、报销比例、责任追究、举报电话七公开,赢得了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解决农村居民中特困群体的就医问题,蛟河市政府实行特殊人群实行减免政策,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床费、取暖费、诊查费、护理费,辅助检查费用减免20%。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药费和辅助检查费用等方面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实行减免,免收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梅河口市不久前成为我省第二批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梅河口市人大主任孙光兴代表说,去年11月,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通知后,市里马上召开了动员大会,市长主持会议,市委书记亲自动员,全市304个行政村的村支书全部到会,市里各班子都有明确分工,分赴各乡镇做动员。我负责包黑山头乡的动员工作,原本以为会有一些阻力,压力也很大,没想到到了村子里一讲,农民普遍反映很好,积极踊跃报名参保。11月月末报表统计,全市参保农民已占全市农业人口的85%以上。特困户拿不出钱参加合作医疗,各村村长、村支书就分别拿出100元钱帮助部分困难群众参保,民政部门也从社会救济款中拿出一部分解决特困户的参保问题。
孙光兴代表说,农民就怕得病,怕因病返贫。以往农民得了阑尾炎这样的小病,要花2000多元做手术,看病支出加大,第二年种地就困难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患病农民享受到了医疗报销政策,切身体验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减轻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有些农民激动地说:“以前是看城里人看病报销,没想到现在俺们农民也能报销了,而且报了这么多,真得感谢党的好政策呀!”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