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武龙
各位代表:
我受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度工作情况和2005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
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
———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坚持民主立法、公正立法。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9件,废止6件,修改41件,作出停止执行法规中有关规定的决定2件;批准四个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案13件、修订的1件、修改和废止的81件、停止执行法规中有关规定的决定2件,为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提供法律保障。
———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6项工作报告,检查8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对省教育厅的工作评议和对省法院、省审计厅负责同志的述职评议,依法开展个案监督,把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渠道,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决定重大事项。讨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积极的意见建议,并先后作出发展文化产业、批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财政预算部分变更决议,为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先后任免省政府组成人员、审判和检察人员等共69人次,建立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有41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8人作拟任职发言,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积极履行各项职权、推进各项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进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宪法修改的内容都是党关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大主张,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时代特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学习好、宣传好宪法修正案,使宪法得到切实有效贯彻的意见。把学习宪法修正案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专门邀请全国人大的法律专家作关于宪法修正案的讲座。分批组织省人大代表学习宪法修正案。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加深了对宪法修正案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增强了依照宪法认真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在全年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贯彻宪法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从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推动先进文化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出发,更好地指导各项工作;始终把贯彻宪法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结合起来,采取公布法规草案、加强人大网站建设等措施,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把贯彻宪法与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增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促进我省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
与此同时,促进和推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的宪法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较好地掌握宪法基本知识,熟悉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树立忠于宪法、依宪执政的自觉意识。把宪法作为全年普法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为促进依法治国方略在我省的实施,实现法治江苏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立足全局、着眼未来所作出的一项意义深远的战略决策,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和长远利益,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根本指导方针。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作出努力。
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为了督促各级政府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听取和审议上半年经济工作、省级财政决算、财政审计报告以及对审计厅厅长进行述职评议时提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的原则,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必须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必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从江苏实际出发,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为了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势头,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检查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对执行土地总体规划刚性意识不强、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征地补偿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集约用地、依法用地,保障农民的长久生计;督办关于免征农业税的建议,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反哺农业,回报农民,使农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为了调整优化我省的所有制结构,促进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检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要求各级政府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民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合作,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我省创业环境,调动全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涉台经济纠纷,推动对台经贸合作与交流。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或停止执行70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对53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修改。通过清理,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使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一是作出了关于批准《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决议,要求通过纲要的实施,确保生态省建设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的落实,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突出循环经济这一重点,依法推进生态省建设,切实保障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的顺利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二是制定长江水污染防治、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湖泊保护三个条例,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检查淮河污染治理情况,重点督办省人大代表有关沿江开发中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通过立法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全省的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领导人的环境责任,完善水环境保护的制度措施,查处了一些严重污染事件。三是在我省关于限制开山采石决定实施三周年、规定禁采区采石企业关停时间到期后,检查了决定的执行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继续加大贯彻决定的力度,采取“堵”、“疏”结合的措施,巩固禁采成果,对重点采石矿区和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矿山生态环境的整治工作,尽快制定资源开采规划,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为后人留下秀美江苏。
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不断进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针对当前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评议了省教育厅工作,督办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两件代表议案,从重视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等五个方面提出28条建议,省政府及教育部门逐条进行整改,并对乱收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较好地解决了经济薄弱地区中小学教师津贴按省标发放、资助贫困学生等问题。针对我省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滞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听取省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汇报的基础上,作出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文化产业的决议,从提高认识、完善政策、改革体制、扩展投资主体、发展产业集团、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及培养人才七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决议对营造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再创江苏经济文化发展新优势将发挥积极作用。针对艾滋病的严重危害和我省艾滋病防治的迫切需要,制定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自愿免费检测、推广有效干预措施等一系列制度。制定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规范我省社会救助团体工作。这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较好地体现了社会进步和人道关怀,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公众健康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持。
(三)坚持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执政为民,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根本要求。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安定。
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矛盾和问题。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制定工资支付条例,以利于解决一些用人单位压低、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制定集体合同条例,确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全省城镇房屋拆迁情况的汇报,要求各级政府科学编制城镇建设规划,配套拆迁政策,依法规范拆迁行为,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常委会审议意见,一些地方大拆大建的现象有所遏制,城镇房屋拆迁的社会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督促有关部门办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58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基本办理完毕,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8%%。其中,关于“构建特殊教育的保障机制”、“重视解决高速公路治安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等8件群众十分关注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得到较好的落实。贯彻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全年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028件次,对信访中的热点、难点和敏感事件,督促有关方面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妥善解决。选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更好落实建设“平安江苏”的重大决策,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江苏”活动专题汇报,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赴徐州、扬州、镇江、南京视察“平安江苏”创建活动情况,促进了“平安江苏”建设,推动了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健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检查了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条例和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在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遏制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挥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将省人大代表分成三个片进行培训,集中学习有关法律和其他有关知识,使代表进一步增强履职责任感,更好地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特点和方法,更好地代表人民履行职责。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继续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使重要的社情民意能够得到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组织和指导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卡制度,提高代表视察和专业组活动质量,为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创造条件。
(四)回顾和总结人大50年的历史经验,推进地方人大建设
去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有关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的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协助省委召开纪念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总结地方人大的实践经验,就提高地方人大工作在全局中的位置,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改善人大机关的工作条件,支持人大开展宣传和对外交往,重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之后,省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这个意见,对于科学规范党委与人大的关系,从机制上、组织上全面推进我省各级人大建设,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江苏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将产生重要影响。
召开纪念人大制度建立50周年座谈会。与会的省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以自己的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年的光辉历程,就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推进法治江苏进程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组织撰写《江苏人大50年》,立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江苏的实践,深入分析探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总结经验。与新闻媒体合作,摄制专题片,举办知识竞赛,组织编写《人民的使者》,宣传我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五)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更好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需要
省人大机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为国家权力机关履行职责担负着重要责任。省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把加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论述,邀请有关市县负责同志就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举办讲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机关各部门及时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从改善党对国家事务领导、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角度组织讨论交流。通过学习,全面把握、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并努力贯彻于工作实践之中。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召开各种座谈会,向省人大代表、省级机关各部门、市县人大发放意见征求表,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人大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代表和各地各部门充分肯定人大机关近几年作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需要改进的一些不足之处。根据这些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建立廉政监督制度,加强了对机关干部的管理和政治生活上的关心;二是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改进作风建设的重点,使各项工作更加扎实,更加符合实际;三是通过扶贫、挂职等方式,为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加强锻炼创造条件,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四是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为常委会服务的意识,机关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在加强机关建设的同时,还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机构的联系。举办全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分人大制度、公文处理、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等6个专题进行培训,提高了基层人大机关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服务水平。编印地方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有关材料,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办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培训班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进一步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配合国家整体外交,拓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先后接待了21个国家和地区的议会代表团和友好团组36批327人次,其中国会议长级8批94人次,组团和参与组团出访十多个国家。还召开全省人大外事工作座谈会,推动我省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立法质量仍然需要提高,监督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比较薄弱,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还需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发展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增强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在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做好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燃气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测绘条例;适应政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求,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发展高等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作关于禁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修订法律援助条例、征兵工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既要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又要从江苏实际出发,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观,从项目选择到内容设定都体现“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案,都要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要完善立法程序,加强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集思广益;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根据国家法律和形势的变化,适时修改和废止不相适应的法规。
(二)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评议等监督形式,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决定、决议,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确保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在维护人民利益方面,集中检查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村五件实事有关情况的汇报,推动政府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使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信访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
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组织对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情况的汇报,促进重点防治工作建设,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城市空间,注重城市规划与城镇体系布局规划的衔接,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监督行政许可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促使政府职能真正转到市场监管、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在司法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的汇报,推进基层司法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充分展现代表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先进性,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要继续完善省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各位代表的联系,为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认真搞好代表活动的组织、引导工作,努力提高代表视察、参与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适应经济发展和代表执行职务的需要,推动建立代表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的学习和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务的能力。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做好代表工作的经验。推进落实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推动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建设,发挥他们在代表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代表信访的力量,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同时要为省人大代表充分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创造必要条件,使代表能够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形成高质量的议案。
(四)注重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挥优越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推进自身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全国人大新颁布的重要法律,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思想素质和履职水平,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不断促进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根据实践经验和工作需要,继续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努力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在下半年适当时候,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一次检查。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作风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要高度关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围绕本年度立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随时了解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人大各项工作符合实际,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要发挥人大的优势,密切人大代表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改进缺点,扎实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政权运作的规律,发扬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水平。
进一步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党的建设。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核心作用。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他们的执政能力,充分发挥执政骨干的作用。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人大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廉政建设,使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克已奉公,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和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宣传质量。加大对地方立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基本精神、重要内容。加强对代表法和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位代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心全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致,奋发进取,为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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