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昨日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一串数据,体现出检察机关的公平与正义。
追加起诉547人
在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环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21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公安机关撤案91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加逮捕200人,追加起诉547人,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23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14人,不起诉884人。
查办19司法人员
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83件,法院已审结160件、改判88件。同时,查办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司法人员19人。如酉阳县检察院在监督中,发现县民爆公司原经理罗龙之被二审法院错误改判,在提请上级检察院依法抗诉的同时,立案查办了派出所副所长、法庭副庭长等4人涉嫌徇私枉法、伪造证据。
监督纠正2050件刑案
在刑罚执行监督中,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交付执行等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50件,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对2002年以来的2.7万件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569人。
五官员受贿贪污被查处
康宏达,万州区原副区长。2004年4月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康宏达于2002年底至2003年4月期间,利用其负责地质灾害工程技术质量及审批划拨工程款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13.3万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康宏达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刘泽亮,南川市原副市长。2004年3月24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泽亮于2001年至2004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8万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刘泽亮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后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2004年8月2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查处。经侦查查明:李后蜀于2002年4月至12月,利用时任市高新岩土工程设计院院长的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公款10.5万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胡绪清,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2004年9月10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胡绪清于2001年至2003年,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5万元。此外,胡绪清还有44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该案已于2004年11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讼,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兰中建,重庆市涪陵建设路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2004年3月9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兰中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的方法贪污公款288.9万余元,并挪用公款5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兰中建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何英)
委员:反腐要更透明
昨日下午,政协委员分小组协商讨论去年两院报告,政协委员王菲建议,腐败案件查处结果和具体涉案人员、经过,都应对媒体和市民公开,让反腐斗争真正走到阳光下来。
据称,以往反腐案件查处后,结果都被禁锢在狭小空间,办案结果更是被披上神秘外衣,只有相关部门经办人员才知晓。现在,检察机关会向社会通报查处贪污腐败案件的起数,以及一些大案要案的梗概经过,但拥有知情权的公众无从了解更多涉案信息。“无论职务大小,情节程度,只要他侵犯了老百姓利益,都应该向社会通报;以此警钟长鸣,震慑尚未被挖出的蛀虫。”
王委员说,公布办案结果并形成制度,有利于推进公开、透明、廉正政府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监督机制,使之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形成合力。 (记者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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