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审3件案能否保质量 广东代表展开激烈讨论
省人大代表审议“两院”报告 就审案效率、小型犯罪无人立案等问题激烈讨论
时报讯 (记者 魏黎明 成小珍 通讯员 任宣)昨天,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别就“两院”报告进行审议,在审议中,代表们针对法院案件执行情况、审案效率以及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些做法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法官追求高学历很重要吗?
省法院报告中提到,该院去年继续狠抓学历教育和素质教育,积极支持在职人员参加“专升本”教育,加强法官岗位培训、续职资格培训和新法律法规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1400余人(次),并对2275名达不到本科学历要求的法官进行了专项培训。
李海玉代表对次颇有不解:法官是否应该追求纯粹的文凭?她认为,当法官最主要是专业素质,单纯追求高学历可能造成浪费。她的话引起代表热烈的讨论。荣卫平代表认为,一般来讲,发达地区由于有一定的人力资源,法官要求可以高些,而欠发达地区由于条件所限,恐怕没有必要过分追求高学历。更多的代表则认为,法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必须要有一些硬性的要求,而高学历人才起码大多数可以具有高能力。
赢了官司原告靠自己执行?
省法院报告说,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0401件,办结658244件,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41%。涉案标的金额1226.54亿元,执结标的金额558.53亿元。
李海玉代表对此发问:执结率是否太低?执行难仍然是一个大问题。她举例说明,有一次,她所在的企业打赢了一场官司,但对方没钱还,结果要企业自己去千方百计地查账,好不容易通过各种途径查到对方的账并提请法院封了之后,对方才彻底老实了。但是,企业因此也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代表们也纷纷发言,认为法院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确实难以派出人手去一一执行案件,但是,法院等执法单位应予以配合,不能完全置身事外。
日审3件案质量能否保证?
法院报告提出,省法院去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773件,办结1107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了9.71%和33.87%。
李海玉对此表示,据她了解,有的地方法官执结案件数量一年能达到1000多件,平均下来每天约3件,这样一来,质量如何保证?执行率如何保证?此外,法官到年底的时候也搞突击审案,一个人一天之内要赶好几个场子。这样办案的质量不能不令人担心。
法院报告还指出,去年一年加强对重大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共判处1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5亿元。李海玉追问案件实际造成的损失,列席会议的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无法统计。李海玉表示,有关数据应该在正式渠道就提出来。
无人管现象放纵小型犯罪?
省法院报告说,去年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2416件,同比增长了46.96%。
对此,荣卫平代表提出,诸如街头操控小孩尾随偷人钱包、公车上合伙偷窃手机等小型犯罪,目前在广州时有发生,但好像没有部门专门来管管这些事。他分析原因认为,这些犯罪案件标的太小,公安要500元以上才立案,而法院、检察院诉讼标的则要求达到200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那些进行小型犯罪的人。他认为,必须研究如何长久预防、制裁这类犯罪。
检察院与单位“共建”合适吗?
省检察院的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检察院与暨南大学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已取得初步成效,总结的经验得到省委、国家教育部的肯定和高检的推广。
对此,辛瀑代表认为,目前,检察院等部门与一些单位搞“共建”的情况比较多,但此举如何保证司法公正性?如果真正出现了问题,作为“共建”单位之一的检察院如何查?检察院又该负何种责任?他认为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辛瀑同时认为,作为学术课题来讲,这可以在小范围内做,不必写进报告,写进报告就意味着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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