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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被国家队除名(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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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5年01月28日17:21 来源: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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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讯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记者周欣)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26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郑重宣布:由于奥运跳水冠军田亮近期的一些行为,违反了体育总局的规定,以及队纪队规,他将不再是国家跳水队的一员,关系调整回陕西队。
游泳中心主任李桦在介绍情况时说,田亮在奥运会后向游泳中心和跳水队提出休息半年的请求,得到了批准。但他频繁参加各种商业活动,其中一些活动事先并没有征得游泳中心的同意。游泳中心针对此情况,几次找田亮谈话,对他的一些行为进行批评。
“田亮作为一名体育明星,为中国跳水事业作出了一些贡献。但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对自己要求更严,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收到效果。”李桦严肃地说。
李桦指出,按照总局的规定,可以安排运动员在不影响训练比赛的情况下,适当参加社会活动和商业性的广告活动,也是为了回报社会、增强为国家争光的意识,对运动员的个人价值也是一种肯定。但前提一定是不能影响训练比赛,要经过中心批准,要适度。
李桦说:“田亮严重违反了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违反了队纪队规,对跳水项目和队伍的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对备战奥运造成了负面影响,在社会上也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们觉得田亮不再适于留在国家队。为严肃队纪队规,我们宣布不再保留田亮国家队队员的资格,他的关系将调整回省市。我们希望通过这件事情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尤其是对优秀尖子队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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