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明)15岁少女武玲吃了一个西红柿后就口吐白沫,蹊跷死亡,警方确定投毒疑凶是与死者同门进出的“舅舅”周振林。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周死缓,周上诉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1月28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
案件回放
少女中毒死亡
少女武玲系武善良之女,家住红古区红古乡红古村。2002年5月7日上午,武善良钻进自家的蔬菜大棚,一进门就瞥见土炕上放着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有两个烤饼和西红柿。他以为是妻子给自己送来的午餐。他在棚里忙了一会儿后,决定先回一趟家。武善良拎上塑料袋向家里走去,可是到家后家中只有女儿武玲在埋头做作业,看到已是下午3时,于是就把塑料袋递给女儿,让她赶紧吃一点。武玲拿起一个饼子咬了一口,却感觉有点发苦,于是就吃掉了西红柿。不一会儿,武玲口吐白沫,不省人事……武善良火速将女儿送往医院,可是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武玲系吃了含有氟乙酸钠的食物中毒死亡。市场上销售的猫牌神奇气毒灭鼠药中含此物质。
警方锁定疑凶
接到报警后,红古区公安局刑警深入案发地展开调查。经鉴定,武玲呕吐物及未吃完的食物里含有灭鼠药。武玲中毒身亡系他人投毒所致。
警方经深入调查,最终把目标锁定在与武善良同院居住的邻居周振林身上。武善良早年丧父,母亲再婚,继父的侄儿——54岁的周振林同来武家一起生活。武玲称其为“舅舅”。
投毒祸起补偿款
归案后的周振林向警方供述,他与武善良平时就有矛盾,2002年5月5日下午,因为铁路改道征地补偿款的事又与武善良吵了一架。周振林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武善良两口子。5月6日,他先买了两个烤饼,晚饭后从家里取上装老鼠药的小塑料瓶前往武善良家的蔬菜大棚旁边。他拿出两个西红柿,用指甲剪把装老鼠药的塑料瓶口剪开,到地边折了根细棍,在西红柿中间插了个孔,将塑料瓶中的老鼠药挤到西红柿里,然后把注了鼠药的西红柿连同烤饼装到塑料袋里,扔进了蔬菜大棚。
2003年11月2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一审宣判判处周振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周振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4年7月14日,省高院二审后,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庭审实录
嫌疑人当庭翻供
庭审中,头发花白的周振林全面翻供,他说,自己虽然与武家因铁路改道征地补偿款问题有矛盾,但并没有要报复杀人的动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系刑讯逼供的结果。其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重要证据指甲剪没有提交法庭。而公诉方则坚持认为,此案的证据已形成一个链条,足以认定本案事实。 本报记者 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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