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代院长 本报记者 罗新国 摄
本报1月30日讯(记者 杨小娴实习生冯紫剑)“2004年是省法院极不平静的一年。我们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江必新在省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提出,必须以为廉洁为核心,从严治院,狠抓队伍建设。
“三不为”机制保廉洁
江必新在工作报告中提到,2004年,吴振汉等11人因涉嫌受贿先后被“双规”、逮捕,其所作所为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亵渎了司法的圣洁,并玷污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针对少数人出现的涉嫌徇私枉法问题,江必新认为,要建立一支公正廉洁的审判队伍,预防、惩治司法审判领域的腐败现象,应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必须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防止审判权、执行权的滥用,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必须形成以廉洁为荣、贪贿为耻的风气和氛围,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五条承诺”从严治院
为了从严治院,省高院党组向社会作出廉洁自律“五条承诺”,即坚持从严治院,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拒收钱物,按照德才标准和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严格要求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还设置了‘六条高压线’。”江必新说,这些“高压线”是:凡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的请吃、请玩,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的钱物或报销应当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给律师介绍案件、给当事人推荐律师以及因案件与律师及当事人有不正当接触,截留、挪用涉案款物或拉赞助,泄露秘密尤其是审判秘密,参与赌博尤其是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赌博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视情节追究其他责任。
干警违法严查到底
据了解,省高院除积极配合中纪委查处了11名干警的严重违法问题,依法开除了吴振汉的公职外,还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撤销了刘志文等3人的庭长或审判员职务,提请组织部门免除了李晓华的政治部副主任职务,依法撤销了吴涌等7人的助理审判员职务。并对其他人员进行处理。江必新同时介绍说,全省加大法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共立案153人,已查处140人,分别给予了刑事、党纪、政纪和其他处分,其余13人正在审查之中。
打击锋芒对准黑恶
2004年,省高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被改判、发回重审的只有3件;截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已无违法超审限案件,所审结的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分别为99.71%、97.84%和97.65%,均创近3年的新高。
据了解,2004年,省高院审结各类重大、疑难案件3113件,审结二审刑事案件933件,判处罪犯30456人。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品、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审结9691件,判处罪犯14080人。江必新说:“罪名达23个、犯罪事实近百起的姚志宏等6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已依法及时审理,姚志宏等4名主犯被依法处决,其他56名被告都被分别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