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甄红)今天上午,22岁的河北省女青年周某因充当婚托诈骗4650元,被宣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周某听到宣判后,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去年10月20日,汪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觉得符合自己心意,遂通过广告上的电话找到北京梦娇婚庆服务公司。他交了250元中介费,填写了登记表。女接待员从里屋叫出广告上的征婚之女。她自称“李丽”,其实就是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河北女青年周某。
汪先生与周某在沙发上谈了一会儿,感觉满意。女接待员说:“为了方便以后联系,每人交200元建档费。”汪先生马上就掏了钱。为了不引起怀疑,周某当即也交了200元。但她支走汪先生后,很快就从公司拿回了钱。两人逛菜市口百货商场时,周某提出给她买件衣服作为见面礼,她试了一件900多元的风衣,汪先生给了她1000元。拿到钱后,她花了400多元,买了两条卡斯比龙牌女式休闲裤,剩下的钱揣进腰包。两天后,周某又引汪先生到国宜商场,挑了一部索爱K700型手机,汪先生付了3000元。第三次见面,周某带了女儿和另一个女孩,拉汪先生到万通商场,让其给孩子买衣服花了200元。
三次交往后,汪先生察觉出周某每次买完东西后,都很快找借口离去。于是,汪先生再次来到“梦娇”公司,发现周某仍在此,而且其身份证与她所说的姓名、年龄都对不上,于是就报了警。
宣武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骗取汪先生钱财,数额较大,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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