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海健)轰动全国的“华光74亿骗贷案”又一重要人物走上了法院被告席。继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在佛山和广州分别受审后,昨天上午,原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助理、佛山分行行长林俊江因涉嫌向冯明昌索贿800万、收受他人贿赂50万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弟弟缺钱就向客户“借”
据介绍,林俊江现年48岁,广东潮安人。他在1998年到2000年间担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助理、兼任佛山分行行长,后担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原副总经理。据悉,在冯明昌74亿骗贷案中,有8.2亿元是在林俊江担任佛山分行行长期间发生的。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9年四五月份,冯明昌属下的南海粤华装饰板材厂成功地从南海支行申请两笔巨额贷款,共8.2亿元。按照银行的管理规定,如此大额的贷款,须经南海支行通过佛山分行向广东省分行逐级报请审批,在此过程中,林俊江在南海支行呈上来的审批报告上签字,随后转呈省分行审核。
1999年,林俊江的弟弟和他人合伙开发揭阳市果菜批发市场,在交纳土地出让金时因资金紧张找到了林俊江,林俊江带着弟弟来找冯明昌,提出要“借”800万,半年内还清。但据冯明昌交代,在这次“借款”行为中,既没有协议也没有借条,双方也没有约定利息,此后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林俊江从没有说过要还这笔钱。公诉人认为这是典型“以借为名”进行索取贿赂行为。
此外,在1999年年底,佛山工商银行系统要定做工作制服,一姓吴的服装厂老板找到林俊江,随后获得了900多万元的加工合同。一下子拿下这么大一笔生意,吴某自然忘不了林俊江的功劳。2000年,他分三次在林俊江家楼下“孝敬”给林俊江合计50万元的现金,林俊江推辞一番后坦然接受。
4年不还钱只因没空?
在昨天的庭审中,林俊江对受贿50万的“小数目”的指控很干脆就承认了。但对索取贿赂800万的指控,他却坚决予以否认,说这笔钱只是他弟弟向冯明昌的借款,并非受贿所得,并与公诉人展开激烈辩论。
林俊江承认他弟弟和冯明昌素昧平生,要不是他出面,冯明昌也不可能一下子借给他弟弟这么多钱。但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利用自己工行佛山分行行长的身份对冯明昌施加影响而已,那800万元是他弟弟借冯明昌的,不是他向冯明昌索贿。
公诉人问,“为什么从借款到你被‘双规’,长达四年多的时间,你弟弟一直都没有归还800万?”林俊江一会儿支支吾吾地说他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处理这件事,一会儿又说,他弟弟一直都想还,只是钱周转不过来,是“有能力而暂时不能还”。
庭审在昨天下午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