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凌晨,一名少女夜拨110,报警称她被人劫持强奸了。不过,被揭发的男子却反驳说,该少女是名坐台女,她是因为没有拿到1000元“出台费”硬给他扣上了“强奸”的罪名。
少女报警称被强奸
前天凌晨2:05左右,一名少女从水西门大街77号雁沙桑拿跑了出来,接着拨通了110,声称她被一名恶男子强奸了。110民警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将还在该桑拿呼呼大睡的男子抓获。当着民警的面,报警少女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诉起被强奸的原委。据该少女小美(化名)自述,她今年17岁,是陕西人,目前在南京一家大酒店的KTV包间当“小姐”。1月30日夜,该男子消费准备走时,她应“妈咪”要求,送客人下楼。但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该客人竟在楼下无人处,掏出了一把刀顶住了她的脖子,将她硬拖上车,劫持到雁沙桑拿强行奸污。
嫌疑人称是嫖娼
面对被少女扣上的“强奸”罪名,被抓的男子朱某大呼“冤枉”。他辩解说,自己只是嫖娼而已。朱某说,1月30日晚,他在小美所工作的那家KTV消费时,跟小美谈妥了价格,以1000元的价格“包夜”。1月31日凌晨,他做完事情后感觉太累了,就呼呼大睡起来。他怀疑是自己没有及时付费,引起小美的不满。“如果我是强奸犯,我怎么会不跑呢?怎么等着警察来抓我呢?”朱某说。
深入调查疑点重重
昨天,记者特意前往雁沙桑拿调查了解情况。据工作人员介绍,1月30日晚上到1月31日凌晨,他们没有听到任何求救、求助的喊声。另外,小美在举报被强奸前,曾经和朱某一起在大厅里吃过面条,之后,朱某还外出购物,而在这期间,小美未曾向任何人求助、报警,也没有离开。另外,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小美与朱某发生性关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反抗痕迹,两人的衣服没有被扯坏,身上也没有一点碰伤、抓伤痕迹。目前,这起案件还没有定性,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快报记者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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