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曾在上海叱咤一时。然而,这个好端端的国有大型企业,在面临改革和转制之机,任由“腐败班子”吞吃。日前,该公司三名领导干部分别被判刑
举报信让腐败“冰山”露出一角
2001年8月20日,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收到一封举报信: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总经理私设“小金库”,将公司下属的益爱出租车公司低价转让,并有走私和偷税等经济犯罪问题。
检察官先调查益爱公司出租车低价转让一事,以期打开此案缺口。受让34辆出租车的上海百文迎宾公司提供了没有入账的真实合同和记账本。
原来,这次交易有两份合同,一份确定每辆出租车营运牌照价格为17.2万元,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将每辆车转让价格降为16.7万元。按照百文公司真实账本,检察官了解到,该公司支付受让的出租车营运牌照价格实际每辆为18万元,中介人陈某从中收取27.2万元中介费,支付华东电子公司每辆17.2万元,总计584.8万元。但百文公司有35.3万元的支票未进益爱公司账户,其中20余万元下落不明。
经查,益爱汽车修理厂经理方仁根在百文公司领款单上有签名。他是参与出租车营运牌照转让的主要谈判者,应该最清楚内幕。因此,检察官将突破目标锁定此人。
2003年2月18日,检察官传唤方仁根。据交代,他收受8万元贿赂,从中分给华东公司副总经理屠锦良1万元。两人还通过开具阴阳发票,用支票套现20万元。方、屠各得11万和9万元。
屠锦良是益爱出租车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华东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陆久生一手提拔起来的。经审讯,他交代了伙同陆久生和公司党委副书记黄美玉擅自将公司存量房出售、侵占和私分益爱出租车公司上缴款24万余元等犯罪问题。
至此,一个国企领导班子的腐败“冰山”开始显露一角。
层层吞吃最后的国企“豆腐”
2003年4月25日,陆久生、黄美玉被刑拘,并交代了全部罪行。
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三人集团,在华东公司掌权达十几年。他们排挤了另一位年老的班子成员,垄断了公司管理和业务等方面大权,互相勾结、利用,以领导身份和公司利益为幌子,欺上瞒下,胡作非为,借转制之机,巧立名目共同贪污国家财产,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从1997年开始,他们利用下属出租车公司汽车更新的机会,将其中46万元利润以伪造退还驾驶员押金的方式,将账作平,形成账外资金予以私吞。
1998年底,华东公司下属出租车公司34辆出租汽车车辆营运权转让给百文公司。屠锦良、方仁根、陆久生等人从中贪污。
2001年下半年,屠锦良负责清理华东公司房产,发现尚有10余套存量房,其中万航渡路、兰溪路、北京西路、中山北路和泗塘新村5套住房在华东公司分房小组账内没有登记,遂向陆久生、黄美玉提出私分。这5套房屋价值90余万元,其中陆分得22万元,黄分得33万余元,屠分得价值34万余元的房屋一套。
2004年底,屠锦良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陆久生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黄美玉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方仁根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监督缺位导致的集权腐败
在华东公司,用人腐败、管理腐败是促成小集团利益超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侵蚀公司利益的基础。该公司有员工总结:“陆久生用了不该用的人,一个工于心计,一个狐假虎威,都是贪得无厌之徒。”
作为陆久生的“左右手”,黄、屠都是他破格提拔的。在用人上,陆久生具有绝对权威,使用干部完全凭个人的好恶亲疏。善于溜须拍马的受到重用;正直敢言的受到打击,被调离甚至被撤职。
1989年黄美玉进公司时,只是一个一无长技的打字工人。她费尽心机接近陆久生,最后被提拔为公司党委副书记。
屠锦良文化程度也不高,但为人低调,八面玲珑。他善于钻营,利用陆久生的惟我独尊和黄美玉的贪得无厌,或出谋划策共同贪污,或欺上瞒下个人侵吞国家财产。案发后他道出心声:“社会上不如自己的人都富了起来,我心态失衡,虽然华东公司穷,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借国企改制可以大捞一把。”
群众不能监督,上级没有监督,是造成陆久生和“左右手”走向贪污腐化的重要原因。中央在沪的国企,面临“山高皇帝远”的监管困境。没有有效监督,对地方派驻企业的领导权形同放弃,上报的虚假财务报告,也难以明察审计。
陆久生腐败班子的贪污案件为国企改革敲响警钟:应该坚持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制化“阳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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