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潘从武)春节即将到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商家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乌市工商局、乌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市场巡查、调查以及消费者投诉的实际情况,特别发出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节日期间购物时要警惕九种陷阱。
假打折
乌市一消费者日前投诉某商场在节前促销时将标价为800元的衣服打五折400元出售,经查发现,在打折前该款衣服原价才350元,存在先高后低假打折情况。
打折时,一般商场只贴一张红纸标明该柜台全部打×折,正规商场实行打折时应该实行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折扣率等详细情况。
购物返券限制多
商场促销时往往打出“买200送50”之类的广告,其实送的“50”是面额50元的购物返券,消费者使用购物券时必须付出与购物券面额等值的现金才能使用,一些购物券在使用时还有其他限定,比如限制使用楼层、限制使用日期及使用方式、限制购买商品种类等。
假抽奖
个别商家促销时往往打出“满×××元可以参加商场抽奖,最高奖金额超过×万”之类的宣传条幅。消费者要明白,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是违法的。而且此类抽奖无法保证公正公平,消费者切勿为了虚假的×万元奖品盲目消费。
假赠送
“买一赠一”是经营者惯用的手段,把残次品、劣质品或过期品作为奖品赠给消费者,并称“奖品赠出不退不换”。有的商场宣称购买×××元商品可获赠×××元精美礼品一份。有的商场甚至直接给消费者美容卡等免费卡,实际上消费者拿这些免费卡消费时,依旧要“挨宰”。因此消费者面对购物赠送时要弄清楚“赠一”和“精美礼品”、“免费券”的价值有多大?赠品质量是否有保证。切不可贪图“免费”冲动购买。
免费服务
如免费品尝、免费试用、免费拍照等,这是商家的又一促销方式。如免费拍照,消费者要穿影楼的婚纱或好一点的服装就要掏钱。底片也不能拿走,否则又要掏钱。再如免费美容,当进行到一半时,被告知这个产品不免费,那个产品要花钱,而且化妆品价更高。
假甩卖
许多消费者希望在商场促销时能够买到自己喜欢的名优产品,喜欢逛甩卖名牌商品的“卖场”,但个别商家却借甩卖之名推销假货、劣货。
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消费者购买打折商品发现质量问题后,商家却以商品打折为由概不退换。而这是违反消法规定的,消法规定:经营者以奖励、赠予、打折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换以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打折商品也要实行“三包”。
最终解释权
商家在打折促销时,一般都会在广告最不显眼的地方加上这样一句话:“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这种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乌市消协提醒市民,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没有最终解释权。
限时限卖
为了吸引消费者,有些商家以“画饼充饥”的方式诱使消费者上当。如以超低价限卖某些商品或晚上零时以后打折等,当消费者如约赶到时,却被告知低价商品已经卖完。限时抢购使一些消费者无暇顾及商品的质量和尺码,事后商家以断码为由不给调换。此外,用限时抢购卖掉有问题的商品也是个别商家的高招。
乌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商家利用消费者图便宜的心理返券、打折,问题是信息不对称,玩弄的是一种消费游戏。”
乌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打折商品时要多看、多比较,购物后保存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维权依据。另外,对于商品的质地、购买日期等重要项目,应要求经营者明确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