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邵先生向本报反映说,他孩子去年3月出生在秦淮医院,后被带到江宁的外婆家生活了六个多月。其间,孩子的疫苗都是在江宁接种的。等小孩回到城里,他于11月30日带其赶到秦淮区医院接种麻疹疫苗,医生发现此前百白破疫苗少注射了一针,遂先行补上。随后医生表示,12月5日全国要统一吃糖丸,顺便就给孩子吃了,并约定待1月5日第二次糖丸吃完后,再安排接种麻疹疫苗。可不巧的是,还没有到安排接种的时间,孩子就因发麻疹高烧不退、上吐下泻,最后住进了医院。邵先生认为,应当在8个月打的麻疹疫苗,却因为医院让服用糖丸而耽误了。于是他便去找秦淮区医院交涉,计划免疫科的医生表示,像他家小孩这样的“流动儿童”,必须按统一要求服用强化免疫糖丸,而对于因服用糖丸而耽误麻疹疫苗的接种,他们也没有办法。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秦淮区医院计划免疫科。该科赵医生解释说,邵先生家的小孩虽在秦淮区医院出生,但其居住地并不属于他们医院所负责的片区,且孩子出生后疫苗是在其他地方接种的,符合文件所界定的“流动儿童”,因此他们医院才会按要求给孩子统一服用强化免疫糖丸。赵医生还说,糖丸只在12月与1月连续服用两次,如果孩子错过这次机会就会耽误一年,一旦被疾控中心查到,责任就在医院方面。此外她解释说,麻疹疫苗在小孩8个月以后、一岁以前打都行,但邵先生家的孩子恰巧发病较早,所以出现了这种尴尬。南京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丁科长则向记者表示,麻疹疫苗一般在孩子8个月以后接种,如有耽搁应及时补上。但是,每年12月及次年1月,为了“查漏补缺”,像邵先生家的孩子又必须服用强化免疫糖丸。因此如今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应该说并不是医院故意造成的,如果双方存有分歧,最好协商解决。戴霞 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