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7日,长沙市两个污水处理厂20年的特许经营权被转让给四川中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国祯环保节能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外来投资商,这也是长沙市第一批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
据长沙市公用事业局党委书记黄如瑾介绍,2003年7月,长沙市公用事业局与长沙市金融证券办、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监察局、长沙市城建投一起对四水厂、五水厂的股权、经营权、“一污”、“二污”的资产权、经营权的转让进行运作。由于公用事业设施的资产权(股权)和经营权的整体转让在全国尚无先例,为确保转让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顺利进行,长沙市公用事业局选择了招募基础上的协议转让方式作为运作程序。按照事前拟订的20个步骤,经过三轮筛选,最终上述两家外来公司从数十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分别赢得了金霞污水净化中心和第二污水净化中心的经营权。2004年10月顺利实现了两厂资产置换工作。
黄如瑾表示,这两个项目的成功转让,标志着长沙市公用事业局开始实现以资源换资本,以产权换资金,以市场存量换增量的目标,为构筑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市政公用行业奠定了基础。
两座污水处理厂转让资金为2.67亿元,溢价达到8795万元。从今年开始,长沙市又将陆续新建5座污水处理厂,需要30多亿的资金投入,政府可将这笔转让资金作为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启动资金。本报记者魏启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