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发子弹要“溜”上车大学毕业生图好玩携“弹”回老家 南站工作人员“火眼金晴”当场查获
一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从兰州非法携带53发子弹准备乘车回临夏老家时,被兰州汽车南站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更令人吃惊的是,该大学生竟声称他不知道携带子弹的行为是违法的。
安检查出53发子弹2月2日下午,记者在兰州汽车南站治安室见到了携带子弹的大学生阿雄(化名),治安室桌子上摆放着各类子弹,警方正在做调查。据该站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日下午2时10分,车站候车大厅X光机对旅客行李进行例行检查时,阿雄和其父母携带的一个塑料袋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经车站安检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阿雄在一个黑色塑料袋内装的竟是子弹。经清点,子弹多达53发。
携弹男子系大学生安检人员随后把阿雄带到车站治安室详细讯问。经讯问得知,阿雄系临夏人,今年23岁,大专文化,2004年6月从某学院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因家境贫寒,毕业后阿雄在等待分配的这段时间里,到其叔叔在兰州的建筑工地上打工挣钱,从去年6月一直干到了现在。阿雄说,他在叔叔的工地上负责现场施工,4个多月前,民工在拆迁兰州某单位保卫科旧库房时,从库房内拿出了这些子弹,他发现后全部要了回来,并锁在了自己的抽屉里,2月2日和父母回家时准备把子弹带回老家去。
为图好玩携带子弹阿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他之所以携带这些子弹回家是图好玩,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当初民工从该单位旧库房里发现子弹后,他认为是“废弃”的,所以没有上缴给有关部门,打算带回老家去玩,他确实不知道携带子弹违反了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当晚8时许,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阿雄涉嫌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被警方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已移交七里河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
本报记者唐远知韩学谋 何为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据公安部门和律师介绍,根据中国有关法规,所谓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经法定批准手续,私自携带、存放枪支、弹药的行为。《枪支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不得私自存放枪支、弹药。个人持枪,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违反上述规定,就视为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的行为。由于阿雄携带子弹未经公安部门备案批准,属非法携带、存放弹药。
本报记者唐远知韩学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