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广告在“咒”谁?
“过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会旺”让观众不舒服——
本报讯(记者丁炜娜)近日,国内多家电视台都在播放这样一则食品广告:“过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会旺哦!”部分观众向本报热线反映,这样有“诅咒”之嫌的广告让人在大过年时听了很不舒服。对此,记者采访了多方人士的看法。
国家广电总局:加强审查
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仅从这则广告的内容上看,并不能肯定其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但当初电视台审查时没有考虑到广告词有失“偏颇”,电视台必须加强其广告画面、语言、文字的审查。
旺旺集团:已通知撤销该广告
旺旺集团媒体部的沈副经理向记者解释说,“首先,我们当初的广告绝不是恶意诅咒消费者。但既然顾客不满意,提出了异议,那我们只好撤掉这则广告,而且已经给各个电视台发了相关通知。”同时,她解释说:“这是旺旺的一则旧版广告,旺旺集团在与电视台签订的广告协议中明确指出,凡是通过电视台审核播出的广告,若出现什么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沈经理还委托本报告诉消费者,如果目前还发现有电视台播放这则广告可以立即通知旺旺集团,由他们进行协调撤销。
律师:清理“擦边球”广告
甘肃煜斌律师事务所的柳向奎律师表示:广告方应该考虑到观众的语言习惯。这种耍“小聪明”与广告法打“擦边球”的现象大量存在,杜绝此类现象的最好办法是要从法律上加以完善。